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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资源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2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维护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或“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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