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建林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存储监管协议》一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109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