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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报
公告日期:2014-10-31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3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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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纪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纪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桦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12,236,712,128.28            9,972,628,149.94                  2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11,454,919.40            2,707,360,541.45                  48.17
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30,002,727.68               91,327,119.64                  42.35
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7,062,438,950.18            6,073,298,179.98                  1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49,264,559.88              190,948,282.81                  30.5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74,328,536.72              138,667,486.34                  25.72
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3%                          7.47%   减少 0.55 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78                         0.9221              -3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78                         0.9221              -30.83
注:根据《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37,918,785.00
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同口径计算为 0.5535 元/股,本期同比上年同期增长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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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说明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798.01          203,047.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51,556,429.74          85,336,632.51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65,826.87          -2,018,308.24
         所得税影响额                                             -5,971,478.91          -7,863,684.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8,442.75            -721,664.01
                              合计                                46,717,132.96          74,936,023.1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9,73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增减         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境内非国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0   156,460,380       37.81       30,000,000       质押         156,450,000
                                                                                                                 有法人
融通基金-工商银
行-陕西省信托-
陕国投.盛唐 29 号              0     18,000,000       4.35       18,000,000         无                     0        未知
定向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工
商银行-陕国投-
陕国投开元 1 号                0     15,300,000       3.70       15,300,000         无                     0        未知
定向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
                               0     12,000,000       2.90       12,000,000         无                     0        未知
一组合
                                                                                                               境内自然
毛慧苏                         0     10,918,260       2.64                 0        无
                                                                                                                   人
东海基金-光大银
行-东海基金-光
                               0      9,277,532       2.24        9,277,532         无                     0        未知
大银行-鑫龙 3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4 / 23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财通基金-上海银
行-财通基金-富
                                 0   8,968,282       2.17       8,968,282        无                     0       未知
春 47 号资产管理计
划
                                                                                                              境内自然
崔根海                   -699,000    5,147,301       1.24                 0      无
                                                                                                                  人
财通基金-上海银
行-财通基金-富
                                 0   4,948,017       1.20       4,948,017        无                     0       未知
春 48 号资产管理计
划
东海基金-工商银
行-鑫龙 30 号资产               0   4,638,766       1.12       4,638,766        无                     0       未知
管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126,460,380      人民币普通股               126,460,380
毛慧苏                                                           10,918,260      人民币普通股               10,918,260
崔根海                                                             5,147,301     人民币普通股                 5,147,301
挪威中央银行                                                       4,561,592     人民币普通股                 4,561,592
沈斌                                                               3,936,946     人民币普通股                 3,936,946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苏信财富华彩 H1402 单                            3,836,515                                  3,836,515
                                                                                 人民币普通股
一资金信托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淡水泉精选                           3,623,116                                  3,623,116
                                                                                 人民币普通股
1期
冯梧初                                                             3,505,258     人民币普通股                 3,505,258
加拿大年金计划投资委员会-自有资金                                 3,059,571     人民币普通股                 3,059,571
威海威高投资有限公司                                               3,027,700     人民币普通股                 3,027,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与崔根海、沈斌存
                                                   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会计科目的变动原因:
                          项目                       期末                     期初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2,288,342,092.35          1,385,676,891.44         65.14%
            预付款项                              255,888,179.08         183,792,996.25         39.23%
            其他流动资产                           53,729,731.47         38,222,323.23          40.57%
                                                       5 / 23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放贷款及垫款                   151,000,000.00
   在建工程                         888,294,505.54       551,158,962.33       61.17%
   开发支出                          38,700,597.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988,861.95      -100.0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178,343,028.65       38,132,181.41       367.70%
   应付票据                       2,247,667,263.86       670,666,983.13      235.14%
   应付职工薪酬                      74,709,448.38       128,375,020.54      -41.80%
   应交税费                         -58,475,386.30       -21,061,498.94      177.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       240,000,000.00      -91.67%
   其他流动负债                      13,269,633.39         9,980,000.00       32.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775.00         589,542.87       -78.67%
   股本                             413,756,355.00       207,082,505.00       99.80%
   资本公积                       1,769,800,636.99       874,755,118.48      102.32%
    1、货币资金:期末货币资金 2,288,342,092.35 元,比期初增长 65.14%,主要原因是本期定
向增发募集资金到位。
    2、预付款项:期末预付款项 255,888,179.08 元,比期初增长 39.23%,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
原材料和设备款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其他流动资产 53,729,731.47 元,比期初增长 40.57%,主要原因是
期末期货合约保证金增加。
    4、发放贷款及垫款:期末发放贷款及垫款 151,000,000.00 元,原因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财务
公司发放贷款增加。
    5、在建工程:期末在建工程 888,294,505.54 元,比期初增长 60.17%,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
资产投资增加。
    6、开发支出:期末开发支出 38,700,597.64 元,主要原因是本期研发项目资本化支出增加。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0 元,期初为 988,861.95 元,期初金额为购买
子公司时支付的对价与取得的账面净资产份额的差额摊销,期末已摊销完毕。
    8、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期末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178,343,028.65 元,比期初增长了 367.70%,
原因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增加。
    9、应付票据:期末应付票据 2,247,667,263.86 元,比期初增加了 235.14%,主要原因是本
期票据使用量增加。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应付职工薪酬 74,709,448.38 元,比期初减少了 41.8%,主要原因
是所属期 2013 年前累计计提的奖励资金经批准运用。
    11、应交税费:期末应交税费-58,475,386.30 元,比期初增长了 177.64%,主要原因是期末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 20,000,000.00 元,比期
初减少了 91.67%,主要原因是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已到期偿还。
    1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 13,269,633.39 元,比期初增加了 32.96%,主
  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14、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125,775.00 元,比期初减少了 78.67%,主
  要原因是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15、股本:期末股本余额 413,756,355.00 元,比期初增长了 99.80%,主要原因是定向增发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6、资本公积:期末资本公积余额 1,769,800,636.99 元,比期初增长了 102.32%,主要原因
  是定向增发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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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会计科目的变动原因: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494,150.00       56,650.00      4302.74%
   投资收益                               12,776,845.91    2,737,125.37       366.80%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030,321.37    3,420,418.34       105.54%
   营业外支出                              5,694,674.03   11,499,911.61       -50.48%
    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494,150.00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302.74%,
主要原因是公允价值套期保值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投资收益 12,776,845.91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66.80%,主要原因是本期
联营企业净利润增加。
    3、营业外支出:本期营业外支出 5,694,674.03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0.48%,主要原因是对
外捐赠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较大的会计科目的变动原因: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002,727.68     91,327,119.64       42.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1,180,845.34   -552,655,075.34       23.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6,820,562.55     810,471,519.26       46.4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 130,002,727.68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2.35%,主要
原因是本期销售与购买商品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681,180,845.34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3.26%,主要
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 1,186,820,562.5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6.44%,主
要原因是本期定增募集资金到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014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方
式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FTTx 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
目募集资金 6,310 万元人民币购买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司拥有的坐落在松陵镇苏嘉公路西侧
(吴江区松陵镇交通北路 168 号)的土地、厂房及附属物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同时为使厂房及配
套设施达到 ODN 项目的可使用状态,公司在完成购买后将对厂房进行改造与修缮,相关支出也将
使用 ODN 项目募集资金。
    2014 年 7 月 21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吴江经济开发区新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网
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作为 ODN 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认缴出资额 2.8 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出资。首期出资额 2.3 亿元人民币,其出资构成为:(1)
至出资时 ODN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2)公司持有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交通北路
168 号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1.34 亿元,其中 6,310 万元系以 ODN 项目募集资金支付)、(3)公
司自有资金。第二期出资将在公司归还 ODN 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后以该 5,000 万
元募集资金进行出资。新设公司成立后,将收购亨通宏普的资产,将亨通宏普业务转入新设公司
运营,同时新设公司负责 ODN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整合公司 ODN 业务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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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同效应。新设公司在成立后将以自有资金向本公司购买 ODN 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形成的除厂房
            以外的其他资产。
                 目前,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专户剩余资金92,208,800.99元已划
            入开立的“FTTx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4年10月10日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2014 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目前,公司已向证监会提交了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利息收入   已使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
                                                                                                    进度
光纤预制棒扩
能 改 造 ( 610     463,777,000.00 365,657.38      43,621,294.67 200,000,000.00 220,521,362.71 9.41%
吨/年)项目
FTTx 光配线网
络(ODN)产品       206,870,000.00 305,824.39      64,967,023.40      50,000,000.00 92,208,800.99 31.40%
项目
通信用海底光
                    175,942,000.00 178,099.45       5,440,090.09      78,000,000.00 92,680,009.36 3.09%
缆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259,981,233.86   26,464.27 259,981,233.86               -            26,464.27 已完成
     合计         1,106,570,233.86 876,045.49 374,009,642.02 328,000,000.00 405,436,637.33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承                                                                                  承诺    是否    是否
诺      诺                                                                                  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      类                                                                                  及期    行期    严格
景      型                                                                                  限      限      履行
与                       为彻底消除目前及将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亨通集团
重     解      亨通集    与上市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安排已作出如下承诺:\"本次认
大     决      团有限    购亨通光电股份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亨通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
资     同      公司及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        长期
                                                                                                    是      是
产     业      公司实    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除北京亨通外,将不存在从事与亨通光电或        有效
重     竞      际控制    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
组     争      人        亨通光电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待北京亨通的土地、房屋的产权证
相                       办理完毕后,在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立即按照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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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价格、以合理方式将北京亨通转让给上市公司,以彻底消除同业竞
的                 争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
承                 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公司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
诺                 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
                   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本公司同时保证
                   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
                   本公司将促使全资持有或其持有 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
                   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亨通集团已于 2011 年 8 月再次出具承诺,
                   在亨通光电 2011 年年报公告之后,立即启动将亨通斯博 100%股权以
                   合理价格转让给亨通光电的相关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
                   承诺:本次认购完成后,在本人作为亨通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期间,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除北京亨通外,将不存
                   在从事与亨通光电及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亨通光
                   电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不会利用亨通光电实际控制人地位损
                   害亨通光电及其他股东的利益。(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有关承诺事项
                   的议案》,同意豁免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上海亨通
                   48%股权的承诺。)
                   (1)亨通集团承诺,在适当的时机,\"在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立即按照公允价格、以合理方式将亨通铜材转让给
                   上市公司,以彻底消除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亨通铜材的关联
                   交易\"。 (2)为了减少并规范亨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
                   司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2009
                   年 6 月 22 日,亨通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有
                   关事宜的承诺函》,承诺:在重组完成后,亨通集团及其他关联方
                   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
                   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保证按
                   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解   亨通集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
     决   团有限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
     关   公司及                                                                  长期
                   司造成损失的,亨通集团将对造成的损失作出及时、足额的赔偿。            是   是
     联   公司实                                                                  有效
                   在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亨通集团即积极与各客户进行协商,
     交   际控制
                   使原有以亨通集团名义对外销售转由公司统一对外进行销售,以减
     易   人
                   少与公司、亨通线缆和亨通力缆之间的关联交易。         2009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
                   范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承诺函》,承诺:在重组完成后,本人将尽
                   量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关
                   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履行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
                   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
                   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对造成
                   的损失作出及时、足额的赔偿。
                                               9 / 23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亨通集团承诺如下:重组完成后,亨通集团将保证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
          亨通集   持独立性,避免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遵守公允定价的原则;
     其                                                                         长期
          团有限   不存在资产产权界限不清或控股股东无偿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公               是   是
     他                                                                         有效
          公司     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方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均保持完全独立,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
                   经营管理职权。
                   亨通光电承诺,自 2009 年开始,每年年度报告公布时,同时公告《关
                   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除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组
          江苏亨
                   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情况进行
     其   通光电                                                                    长期
                   说明外,重点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               是   是
     他   股份有                                                                    有效
                   保及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
          限公司
                   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分析,并对公司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和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2009 年 12 月 5 日,亨通集团、亨通光电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分别出具
                   了承诺函,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会利用其拥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权利或者控制力操纵、指使公司或
                   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以任何形
          亨通集
                   式违规占用(如期间占用、变相占用)公司的资金,切实维护公司
          团有限
     其            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2009 年 12 月 5 日,公司的董事长、 长期
          公司及                                                                            是   是
     他            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共同出具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的承 有效
          实际控
                   诺函,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制人
                   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赋
                   予的各项职责,保证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被公司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占用,不违规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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