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计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具体如下:
一、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增长率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分别为1,542,964.047.85元和1,586,244,306.09元。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22%;
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53,605,330.12元,比2022年增长
35.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032,701,722.72元,比2022年增长31.74%。
二、2023年奖励基金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8%(包含8%)且小于10%,净利润增长率大于20%(包含20%)且小于40%,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比例为:
2022 年度净利润*3%+(当年度实现净利润-2022 年度净利润)*10%,其中,当
年度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较低者。综合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和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确定公司2023年计提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1,542,964.047.85*3%+(2,032,701,722.72-1,542,964.047.85)*10%。计提总金额为95,262,688.92元。
三、2023年奖励基金执行方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制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后,公司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设立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或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用于实施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
2023年计提的奖励基金将在持股平台成立后,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十五个工作日内,转至持股平台员工持股专用账户并在六个月内择机在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作为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的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