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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威关于子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7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16信威02”债券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于2016年4月26日公开发行了5亿元的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6信威02”或“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分别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2018年8月,北京信威子公司涿鹿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地产”)将开发的在建工程抵押给国泰君安证券,作为16信威02的增信措施。

2020年3月24日,国泰君安证券召集召开了“16信威02”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宣布“16 信威02”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国泰君安证券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法律措施(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子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临2020-018))。

2020年4月23日,华达地产收到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通知,国泰君安证券向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子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临2020-032))。

二、“16信威02”债券的进展情况

华达地产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华达地产坐落于涿鹿县涿鹿镇南关大街南延涿鹿中原小区四期17号楼住宅楼一单元701、22号楼、23号楼等246户在建房屋所有权及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涿鹿县国用(2014)第048号,房屋建筑面积29143.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4571.93平方米),申请人国泰君安证券对拍卖、

变卖担保财产后所得款项在抵押权债权61313.51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2、申请费8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华达地产负担。

三、后续安排

北京信威将继续与本期债券持有人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并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律师做好相关工作。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为海外项目担保风险敞口金额约为17亿元(已公告履约金额约为109亿元,已被划扣但还未履约的金额约为18亿元),表内有息负债本金合计约为91亿元(其中已到期尚未偿付的债务约33亿元),本次公告所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华达地产相关抵押物被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低于市场评估价值;其他涉及加速到期条款的债务未来陆续宣布加速到期以及公司将面临重大诉讼或仲裁增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的《信威集团风险提示公告》(临2020-012号)。

对于公司债务的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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