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延长向关联方借款额度期限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本次子公司延长向关联方中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期限,有利于保证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程序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Waldaschaff AutomotiveGmbH向中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下属子公司延长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期限,相关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
傅继军 郑元武 马朝松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