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79 公司简称:千金药业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交易所 | 千金药业 | 600479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谢爱维 | 丁四海 |
电话 | 0731-22492897 | 0731-22496088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 |
电子信箱 | xaw_333@sina.com | qjyydsh@163.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515,987,837.47 | 3,472,489,217.84 | 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68,491,666.85 | 2,028,833,840.59 | -2.97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396,981.80 | 197,766,715.32 | -5.24 |
营业收入 | 1,691,640,822.85 | 1,489,035,729.78 | 1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776,138.90 | 67,419,828.08 | 2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5,265,421.62 | 55,817,857.07 | 52.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5 | 3.53 | 增加0.52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26 | 0.1611 | 25.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26 | 0.1611 | 25.76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0,715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53 | 119,381,136 | 0 | 无 | 0 |
长安基金-光大银行-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3.86 | 16,142,130 | 0 | 无 | 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9 | 8,765,722 | 0 | 无 |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2 | 7,208,103 | 0 | 无 | |
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 | 国有法人 | 1.65 | 6,916,111 | 0 | 无 | 0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其他 | 1.58 | 6,621,102 | 0 | 无 | 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5 | 6,082,163 | 0 | 无 | 0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 | 其他 | 1.45 | 6,061,020 | 0 | 无 | 0 |
福悦众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2 | 其他 | 1.35 | 5,651,118 | 0 | 无 | 0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福悦众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34 | 5,590,140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营销管理方面
第一、深入推行千金经营法式。公司在各省区已经成为独立经营单元的前提下,逐步强化员工的经营个体意识,提高了员工的自主性。
第二、将信息化应用于营销工作指导系统。以大数据为依托使营销工作有据可依。营销业务人员的工作痕迹、销售数据、工作结果等在系统内有记录与反馈,对于营销工作的拓展与下沉具有指导性作用。
第三、继续加大“三大开发”(终端的开发、产品的开发和客户的开发)。2019上半年,公司对等级医院、基层医疗和连锁的开发超过去年同期。报告期内母公司签订协议连锁2966家,新开发等级医院476 家,产品新进入等级医院569个、基层医疗2079个,开发医生3388个;千金湘江新开发等级医院394 家,产品新进入等级医院2141个,开发医生3428个;千金协力新开发等级医院419家,其中主打产品水飞蓟宾葡甲胺片新进入公立等级医院110家,签订协议连锁375
家。第四、专业化改革初步成功。公司撤销营销部,成立医疗营销部、药店营销部以及商务部,进行专业化营销。专业化改革后,从管理上实现专人管专事,更聚焦;从工作内容上,实现专人做专事,更专业;从内部考核、结算体系上,实现板块分别核算,更真实。第五、招标与目录工作有显效。母公司截至6月份,补血益母丸除上海、福建、浙江、青海、云南等省外全部挂网或中标;补血益母颗粒有广东、海南、河北、内蒙、甘肃、安徽等省份挂网或中标。千金湘江截至6月份,完成4省13个品种的新增挂网。千金协力截至6月份,雷公藤多苷片除河南、福建、江苏、江西外,其他省份挂网(中标)价格均已启动或完成调整;新增了水飞蓟宾葡甲胺片72片包装在山东、江西、海南的挂网。医联体议价工作有序推进,母公司截至6月份深圳GPO、广州GPO、贵州铜仁、河南开封、浙江海宁、台州医共体、新疆等医联体中标。千金湘江截至6月份广州、佛山、海宁、天门、庆忠县等15个议价体,有45个结果议成。千金协力截至6月份有贵州铜仁、浙江海宁等医联体中标;完成了安徽、北京、浙江、青海等省份的价格联动。
2.产品研发方面
公司研发资源融合充分,千金研究院运转高效,项目管理有序,研发成果丰硕。中药领域:
从妇科千金片/胶囊原药材及成药中分离得到13类共163个化学成分(新化合物12个),并确定了其中发挥抗炎、调节免疫效果的药效物质,进而建立化学成分和生物活性整合控制评价体系;从学术角度证明了补血益母丸的产品安全性。化药领域:开展一致性评价项目8个,完成申报6个,蒙脱石散等产品有望于下半年获批;开展新产品项目12个,完成申报7个。衍生品领域:获得批文9个;完成了内衣裤洗衣液法国ECOCERT认证申报工作,完成了“千金饮”稳定性、汉麻卫生巾、小解巾升级等研究。上半年共申请专利31件,其中发明专利11件;共授权专利17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此外,妇科千金片(胶囊)国家中药标准化、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3个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3.生产及质量方面
第一、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公司严保质量、确保安全、严控成本;生产部门每月定期与销售、采购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好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资源,推行柔性生产。通过优化生产组织方式、优化生产工艺、改善设备设施、继续推行TPM全员维保、仓库改造调整等措施,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升;修订了《生产现场检查管理办法》,生产现场检查分为三级:日常现场检查、专业现场检查、联合现场检查,确保生产现场达到5S标准、符合GMP和安全管理要求,提升了生产管理水平;完成工艺攻关项目3项、设备攻关项目8项。
第二、加大质控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加强了对原药材的质量控制,持续开展关键原药材的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确保优质药材投入生产;严格执行各项中控指标,保证产品合格放行;顺利通过了监管部门各项专项检查。
4.内部管理方面
第一、修订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控。根据内控要求,颁布了《生产规则(修订版)》《生产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则》《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经销商资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条例,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第二、增强履职能力,提高业务水平。一是注重培训学习;二是优化绩效考核。
第三、全面控制风险,确保稳健发展。按照GMP要求,严把产品质量关,2019年上半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100%。强化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整改,实行安全风险考核,上半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环保责任事故,无职业病例。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准则,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将在原准则项下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项目,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将原账面价值和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调整报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江端预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