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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杭萧钢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宋蓓蓓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4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聘任副总裁和总工程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单际华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安贵先生、吴华英先生、王雷先生、黄新良先生、蔡志恒先生、覃波先生和叶静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4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聘任副总裁和总工程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单际华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晓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4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聘任副总裁和总工程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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