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增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3,737,4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6,142,428.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