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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电气: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850,958.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7,735,3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895,265.5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791,969.48元的30.22%。本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监事会八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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