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已认 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涉及该事项的有关资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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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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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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