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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南昌市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或“项目”)。

? 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

保”)投资本项目,投资总投资45,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付费主体为政府机关,相关信用资信较好,付费风险

较小。结合当前宏观环境,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类的投资规模较大,不排除政府不能按约定付费的潜在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安义县污水处理厂当前建设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为积极践行《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国家、地方政策倡导的“厂网一体化”模式,洪城环保作为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原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者,拟投资南昌市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即在原安义县污水处理厂基础上新增投资配套污水收集设施,本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7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市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投资南昌市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安义县人民政府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约142公里的雨、污水管网。根据《安义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了解市场价值所涉及的安义县县城的雨污水管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赣隆鑫资评报字[2023]第0601号),资产评估价值为45,492.0154万元。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安义县人民政府;负责人:罗国栋;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解放大道228号。安义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授予洪城环保安义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安义县城区雨污管网特许经营权,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安义县人民政府

乙方: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和获得合理收益的完整的、排他性权利,在特许经营期内由乙方拥有本项目投融资权、运管维护权及其他相关收益权。

2.特许经营期:30年

3.运作模式:采用TOT模式

4.合作范围:本项目的合作范围包括:安义县人民政府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约142公里的雨、污水管网。

5.投资金额:乙方获得前述污水管网的特许经营权应支付的价款共计肆亿伍仟万元整,即本项目总投资。

6.运维内容:负责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定期对排水管道、检查井等污水管网设施进行巡检和日常运维。

7.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甲方根据污水处理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月结算、支付。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污水厂网一体化是近年行业政策指引方向,承接南昌市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能够更好地保障安义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流程科学高效运转,有利于稳定统一安义县的排水管理体系,实现公司管控下的污水处理厂及其收集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的统一管理。承接本项目是公司做强做大水务板块业务、实现下一阶段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项目布局。对夯实公司在江西省内水务行业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73%(税后),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水平。

公司投资本项目,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付费主体为政府机关,相关信用资信较好,付费风险较小。结合当前宏观环境,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类的投资规模较大,不排除政府不能按约定付费的潜在风险。

防范措施:将项目付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在特许经营权协议时,注重政府付费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及违约等情形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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