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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0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6月2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4元(含税),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090,112,0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3,108,629.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3%。鉴于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公司将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自2023年6月2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洪城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洪城转债” 转股业务将恢复交易,欲享受权

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6月26日(含2023年6月26日)之前进行转股,具体转股要求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5234708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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