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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城环境”)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且相应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15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此1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35.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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