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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水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

公司四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67,547,8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6.54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邓建新、万义辉、肖壮、胡江华、万锋,

独立董事邓波、余新培、吴伟军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顺保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邓勋元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洪城水业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67,505,29299.988442,6000.0116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邵涛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367,407,93299.9619
会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邓建新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2.03关于选举万义辉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2.04关于选举肖壮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2.05关于选举史晓华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2.06关于选举魏桂生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2.07关于选举万锋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选举万志瑾女士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3.02关于选举余新培先生为洪城367,407,83299.9618
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胡晓华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3.04关于选举史忠良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关于选举邱小平女士为洪城水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4.02关于选举刘顺保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367,407,83299.9618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洪城水业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51,788,47299.917842,6000.0822
2.01关于选举邵涛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1,691,11299.7299
2.02关于选举邓建新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2.03关于选举万义辉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2.04关于选举肖壮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2.05关于选举史晓华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2.06关于选举魏桂生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2.07关于选举万锋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3.01关于选举万志瑾女士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3.02关于选举余新培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3.03关于选举胡晓华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3.04关于选举史忠良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4.01关于选举邱小平女士为洪城水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51,691,01299.7297
4.02关于选举刘顺保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七51,691,01299.729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海若、雷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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