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2-021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为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鲍琼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光枣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独立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鲍琼 | 2021年12月28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在执行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至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和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存在部 |
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2 | 赵光枣 | 2021年12月28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在执行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至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和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聘期均为一年。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如审计范围变更导致费用增加,将授权经理班子在新增审计费用合计不高于10万元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七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信永中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聘请均为一年。如审计范围变更导致费用增加,将授权经理班子在新增审计费用合计不高于10万元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贵研铂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