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七月三日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议 程
一、审议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议案表决
三、律师发表现场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议案报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其为本公司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稳健、谨慎的审计原则,审计工作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2018年度授托的各项工作。
由于瑞华事务所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6年,已达到《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规定的最长年限,公司应重新选聘财务审计机构。
经审查,本次拟聘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事务所”)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财政部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开展业务所需的资格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最近五年没有因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因存在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满足《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的选聘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届三次工作会议、第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改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63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多年以来为公司审计业务及规范运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请审议。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