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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证券代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5月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六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提交所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将相关名单及资料报监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均应为自然人,并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格式详见附件 1);

2、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与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2)

3、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1、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21年4月12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方为有效;

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将相关文件的原件在2021年4月12日17:00时前邮寄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3、2021年4月12日17:00时以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泽涛

2、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电话:0543—3288398

4、传真:0543—3288555

5、通讯地址: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

6、邮政编码:256617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7日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书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作为公司截至2021年4月日在册股东,现本人(单位) 拟向公司推荐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推荐人信息
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被推荐人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与声明

声明人 作为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人现公开声明,本人接受监事人选的提名,并承诺本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目前为止,本人不存在以下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任一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人在任职期间,将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侵占公司的财产,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并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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