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三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眉山二期) | 240,000.00 | 200,000.00 |
2 | 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 (金堂一期) | 270,061.39 | 22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0 | 180,000.00 |
合计 | 690,061.39 | 600,000.00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8,339.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眉山二期) | 240,000.00 | 200,000.00 |
2 | 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 (金堂一期) | 270,061.39 | 22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78,339.00 | 178,339.00 |
合计 | 688,400.39 | 598,339.00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