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