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33 公司简称: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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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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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映辉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004,223,829.37 3,992,555,805.01 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82,702,723.80 2,434,148,050.31 1.99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82,711,185.84 55,438,994.53 49.19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1,274,189,921.03 860,255,636.13 48.12
归属于上市公司 61,267,827.92 31,390,726.49 95.1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50,709,795.41 18,185,310.79 178.85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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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2.49 1.50 增加 0.99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03 66.6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5 0.03 66.67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7,194,573.54 12,427,494.30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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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58,972.87 -19,773.47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1,079,018.24 -1,849,688.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6,056,582.43 10,558,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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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中国纸业投资 369,905,90 29.10 34,682,080 国有法人
无
有限公司
广东粤财创业 77,759,001 6.12 国有法人
无
投资有限公司
赵嘉馨 47,091,366 3.7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林广茂 18,767,724 1.48 3,307,737 境内自然
质押
人
广州润华置业 13,372,720 1.05 国有法人
无
有限公司
广东粤财实业 12,386,720 0.97 境内自然
无
发展有限公司 人
湛江经济技术 10,981,700 0.86 境内非国
开发区新亚实 无 有法人
业有限公司
颜秉伦 10,428,000 0.82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黄晓军 10,428,000 0.82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王建丽 10,428,000 0.82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335,223,823 人民币普通股 335,223,823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 77,759,001 77,759,001
人民币普通股
司
赵嘉馨 47,091,366 人民币普通股 47,091,366
林广茂 18,767,724 人民币普通股 18,767,724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13,372,720 人民币普通股 13,372,720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 12,386,720 12,386,720
人民币普通股
司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 10,981,700 10,981,700
人民币普通股
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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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9,937,105 9,937,105
司-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 人民币普通股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6,008,4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8,4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4,721,930 4,721,930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人民币普通股
-005L-CT001 沪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
行动的说明 业发展有限公司同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是一致行动人;林广茂通过赵嘉馨账户持有 47,091,366 股;未知其
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不适用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期经营和项目支出影
货币资金 110,841,142.84 323,631,611.07 -65.75
响。
应收票据 185,359,153.12 110,855,084.12 67.21 本期汇票回笼较多。
1、东海项目及平湖项目投入;2、
在建工程 405,817,066.87 166,687,275.84 143.46
拆除搬迁旧生产线。
预收款项 24,913,616.58 11,552,416.29 115.66 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 19,100,359.06 2,052,394.70 830.64 本期末应交税费增加。
递延收益 5,768,826.52 10,800,650.16 -46.59 本期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主要是公司新增生产线投产,产
营业收入 1,274,189,921.03 860,255,636.13 48.12
能释放,销售增加。
主要是随销售收入增加而相应
营业成本 1,025,342,126.11 685,828,762.49 49.50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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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交纳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
营业税金及附加 4,522,282.50 1,651,289.52 173.86
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项目转固后贷款利息全部费用
财务费用 46,309,442.30 26,973,540.25 71.68
化。
本期从被投资单位确认的投资
投资收益 749,535.11 2,024,574.39 -62.98
收益减少。
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营业利润 62,942,745.76 23,082,120.11 172.69
影响。
营业外支出 799,034.91 179,471.74 345.21 主要是本期确认台风损失影响。
营业利润增加使利润总额增长
利润总额 75,350,466.59 38,657,904.66 94.92
较多。
受实现利润总额的影响,本年计
所得税费用 17,072,985.43 8,997,533.91 89.75
提的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多。
营业利润增加使净利润增长较
净利润 58,277,481.16 29,660,370.75 96.48
多。
少数股东损益 -2,990,346.76 -1,730,355.74 -72.82 本期少数股东经营亏损增大。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4,437.50 99,307.74 45.44 本年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
收到的其他与经
主要是收到保险公司的台风损
营活动有关的现 41,541,663.00 23,833,427.45 74.30
失赔偿款影响。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519,892.98 33,801,881.30 31.71 本期支付税金增加。
处理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本期处理固定资产收到现金比
2,000.00 177,572.30 -98.87
长期资产而收回 上年同期少。
的现金净额
吸收投资所收到 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
385,956,600.00 -100.00
的现金 募集资金,而本期没有该业务。
借款所收到的现
308,883,990.00 527,000,000.00 -41.39 本期借款金额比上年同期少。
金
偿还债务所支付 本年偿还到期短期借款比上年
360,000,000.00 586,180,000.00 -38.59
的现金 同期少。
分配股利、利润
主要是本期支付利润分红款比
或偿付利息所支 59,735,545.65 87,554,936.00 -31.77
上年同期少。
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
上年同期支付非公发有关费用,
资活动有关的现 382,301.58 -100.00
而本期没有该项费用。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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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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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承诺背 承诺 承诺时间及期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景 类型 限 行期 严格
限 履行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那么本公
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
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提供的
解决 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公司,冠豪高新被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2010-10-24,长
同业 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本公司应将该等 否 是
与重大 司 期
竞争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
资产重
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
组相关
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
的承诺
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
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
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
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务合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 2010-10-24,长
关联 否 是
司 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 期
交易
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冠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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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益的行为。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么本公
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
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提供的
解决 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公司,冠豪高新被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2010-10-24,长
同业 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本公司应将该等 否 是
限公司 期
竞争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
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
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
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
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
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
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解决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2010-10-24,长
关联 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否 是
限公司 期
交易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纸业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与再融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纸业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构 2009-12-26,长
资相关 同业 否 是
司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冠豪 期
的承诺 竞争
高新。2、中国纸业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属企业,且不会利用
中国纸业对冠豪高新的控股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高新及其全体股东、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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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中国纸业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充分尊重冠豪
高新的独立法人地位,以确保冠豪高新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诚通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控股
公司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
解决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诚通集团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高新主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2009-12-26,长
同业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否 是
限公司 期
竞争 让予冠豪高新。 2、中国诚通集团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属企
业,且不利用本公司对冠豪高新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高新及
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1)中国纸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争;(2)若中国纸业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
么中国纸业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并
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
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中国纸业是否接受中国纸业提供的业务
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中国纸业,冠豪高新被视
解决 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中国纸业应将该等
中国纸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