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0-26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4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3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童来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黄阳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靳建荣
公司负责人童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靳建荣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2,610,221,878.34        2,209,183,859.41              1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59,129,284.96        1,592,027,511.27                4.21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
                                       (1-9 月)             (1-9 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381,174.51            16,815,750.18           253.13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
                                       (1-9 月)             (1-9 月)              减(%)
营业收入                                 668,840,922.02          683,003,792.40             -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518,573.69            46,399,748.46           19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2,796,752.56             34,253,622.38                 24.9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增加 5.27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2                      3.25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4           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4           2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项目                                                                  说明
                                 (7-9 月)             (1-9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8,097,402.97          19,353,769.61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1,000,438.20              428,215.25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转让持有冠通投资
                                    92,837,430.00          92,837,430.00
的损益项目                                                                   35%股权的投资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                     -14,992,486.12           -16,897,593.73
           合计                   84,941,908.65            95,721,821.13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39,96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总数       条件股份数
                                                                                       量
                                          (%)                       量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国有法人           28.16 335,223,823      84,000,000     无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
                     国有法人        8.94   106,453,002                   无
限公司
赵嘉馨               境内自然人      3.96    47,091,366                   未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境内非国有法
                                     3.87    46,051,262                   无
新亚实业有限公司     人
林广茂               境内自然人      3.83    45,539,569                   未知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3.06    36,418,174                   无
司                   人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
                     国有法人        1.39    16,522,720                   无
司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
                     国有法人        1.31    15,536,720                   无
限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重庆中行新股申
                     其他            0.95    11,281,794                   未知
购资金信托项目<2
期>
刘华山                境内自然人        0.87    10,397,82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全称)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251,223,823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6,453,002 人民币普通股
赵嘉馨                                          47,091,366 人民币普通股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              46,051,262 人民币普通股
林广茂                                          45,539,569 人民币普通股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418,174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16,522,720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536,720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中行新股
                                                11,281,794 人民币普通股
申购资金信托项目<2 期>
刘华山                                          10,397,820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及广
                                      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下属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东海岛项目投入使资
货币资金         55,024,503.99    267,502,775.20      -79.43
                                                                     金减少
                                                                     本期票据回笼占比降低、支付
应收票据         32,512,009.64    60,607,298.21       -46.36
                                                                     占比升高
                                                                     年初余额较低主要受上年末
应收账款         209,000,850.01   140,933,174.05      48.30          现销促销政策影响,本期全部
                                                                     为赊销
                                                                     本期转让冠通公司 35%股权所
其他应收款       222,231,082.94   137,533,443.86      61.58
                                                                     致
其他流动资产     8,303,226.50     4,578,458.28        81.35          本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45,859,257.37    89,584,294.85       -48.81         本期转让冠通公司 35%股权
在建工程         864,041,426.85   366,233,014.17      135.93         东海岛项目增加建设投入
工程物资         3,570,795.14     289,898.35          1,131.74       东海岛项目增加建设投入
短期借款         230,000,000.00   430,000,000.00      -46.51         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
                                                                     本年取得采购发票,可抵扣进
应交税费         10,389,109.48    5,630,387.93        84.52
                                                                     项税增加
应付利息         13,903,333.35                        100.00         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         500,000,000.00                       100.00         本期借入 5 亿元长期借款
                                                                     本期结转递延收益转入营业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91,962.13     20,301,585.74       -90.68
                                                                     外收入
股本(或实收资
                 1,190,280,000    595,140,000         100.00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
资本公积         94,152,893.06    689,292,893.06      -86.34
                                                                      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1-9 月)上期金额(1-9 月)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依合同支付期收款的股权转
资产减值损失     6,639,094.42     557,068.93          1,071.79        让款尚未支付完毕,按现行会
                                                                      计政策计提准备
                                                                      本期转让冠通公司 35%股权收
投资收益         96,355,392.52                        100.00
                                                                      益
营业外收入       20,482,365.46    15,490,768.64       32.22           本期确认贴息较上年多
                                                                      本期捐赠与处理固定资产损
营业外支出       700,380.6        1,295,764.03        -45.95
                                                                      失较上年少
所得税费用       26,042,478.69    9,879,162.32        163.61          受利润总额增加的影响
归属于母公司所                                                        主要为本期转让冠通公司 35%
                 138,518,573.69   46,399,748.46       198.53
有者的净利润                                                          股权收益影响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3-9-30          2012-9-30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0,172.62                             100.00          上年同期没有出口退税
购买商品、接受劳 275,379,933.92   464,422,442.90      -40.70          本期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同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务支付的现金                                                        时经营性应付项目较期初余
                                                                    额增加
处置子公司及其
                                                                    本期转让冠通公司 35%股权收
他营业单位收到 42,024,129.00                        100.00
                                                                    到现金
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                                                      东海岛项目的推进加大了资
                 519,193,836.41   313,106,823.93    65.82
期资产所支付的                                                      金投入
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
                                  25,000,000.00     -100.00         本期没有对外投资
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
                 700,000,000.00   521,309,702.42    34.28           借款金额增加
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所支付 79,762,703.56      47,627,850.88     67.47           本期股利红利影响
的现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 年 6 月 3 日至 7 月 1 日,公司持有的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 35%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 14,008.043 万元。挂牌期满,湛江市晟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挂牌价取得上述股权。交易双方于 7 月 4 日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了股权转让款的
付款方式,并于 7 月 15 日完成了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项股权收益对公司本期净利
润产生了积极影响。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2013 年 6 月 27 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当日起连续停牌。公司原拟通过
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下属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粤华包 B,
200986.SZ)的全部股份,从而整合纸业资产。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就重组方案进行积极
论证和沟通,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咨询,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开展尽职
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该重组事项目前存在障碍,继续推进条件尚不成熟,公司已于 10 月 19 日公告终止上述吸
收合并事项。
有关公司上述重组事项的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3、2013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与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意向书》,计划在浙
江省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投资建设不干胶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约为 4.5 亿元。投资建设不
干胶生产基地是基于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提高产品销量、降低生产成本的考虑。有关《投资意
向书》的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公司计划购买北京科信盛彩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从而间接收购其合法持有的北京中科
彩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公司已与转让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经
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就上述收购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有关
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有
                                                                                                                 承诺时间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期
                                                                                                                 及期限          严格
                                                                                                                          限
                                                                                                                                 履行
                                               为避免同业竞争而做出的承诺:(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
                                               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
                                               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那么本公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
                                               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
                                               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件后,
                                               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受本
                                                                                                               2010 年 10
                                               公司提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
               解决同业竞                                                                                      月 24 日,
                                               本公司,冠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             否     是
               争                                                                                              承诺期限
                                               弃优先权后,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
                                                                                                               为长期
                                               本公司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
与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
相关的承诺                                     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应在
                                               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
                                               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
                                               上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承
                                               诺函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位
                                               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 2010 年 10
               解决关联交                      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 月 24 日,
                                                                                                                          否     是
               易                              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 承诺期限
                                               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 为长期
                                               为。
               解决同业竞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 为避免同业竞争而做出的承诺:“(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 2010 年 10
                                                                                                                          否     是
               争         公司                 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 月 24 日,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么本公司将尽其最大努力, 承诺期限
                                                   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 为长期
                                                   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件
                                                   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
                                                   受本公司提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
                                                   通知本公司,冠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
                                                   新放弃优先权后,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
                                                   若本公司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
                                                   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应在
                                                   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
                                                   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
                                                   上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承
                                                   诺函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
                                                   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 2010 年 10
                 解决关联交                        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 月 24 日,
                                                                                                                               否   是
                 易                                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 承诺期限
                                                   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冠豪 为长期
                                                   高新利益的行为。
                                                                                                                    2011 年 11
                                                   承诺按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
                                                                                                                    月 21 日至
                 股份限售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是   是
                                                                                                                    2014 年 11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月 21 日
与再融资相关的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中国纸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
承诺                                               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2)若中国纸业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
                 解决同业竞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么中国纸业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
                                                                                                                    长期       否   是
                 争                                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
                                                   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件
                                                   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
      6004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中国纸业是否接受中国纸业提供的
                                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中国纸业,
                                冠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
                                后,中国纸业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中国纸
                                业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系基于中国纸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中国纸业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
                                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
                                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
                                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
                                过上述方式解决,中国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