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19 | - | 2021/7/20 | 2021/7/20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19 | - | 2021/7/20 | 2021/7/20 |
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0.018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执行。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沪股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相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8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配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0-38161888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