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切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中的“第六章 内部控制缺陷评估方法”“三 非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步骤”“2定量标准”实施修订。修订内容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缺陷类型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可能造成的人员健康安全影响 | 重大负面影响 |
重大缺陷 | 2000万元(含)以上 | 2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 | 可能对公司的定期报告或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
重要缺陷 | 500万元(含)以上 | 5人(含)以上死亡,或10人(含)以上重伤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面影响 |
一般缺陷 | 500万元以下 | 5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 | 受到省级(含)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面影响 |
修订后:
缺陷类型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可能造成的人员健康安全影响 | 重大负面影响 |
重大缺陷 | 5000万元以上 | 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 | 可能对公司的定期报告或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
重要缺陷 | 1000万元以上 | 3人以上10人以下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
5000万元以下 | 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 对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面影响 | |
一般缺陷 | 1000万元以下 | 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 受到省级(含)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面影响 |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