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鲁恒升:华鲁恒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修订)

一、宗旨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决策管理层的积极性,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下,制定本制度。

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独立董事、董事和监事,公司按年度给予津贴。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给予独立董事每年津贴12万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公司给予据实报销。

2、董事、监事津贴

董事每年可以享受津贴12万元人民币(税前);监事每年可以享受津贴8万元人民币(税前),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据实报销。

三、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公司实行年薪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拟定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决定。职工监事执行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办法

1、本公司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标准: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状况决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又兼任多种职务者,以其担任职务中最高薪酬标准执行。

六、本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将结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出

台,制订相应的长期激励计划,报国家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