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发出,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为标的,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相关协议,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三年,以实际放款日开始计算,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担保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6月12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