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发出,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新疆青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550万元。
二、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林园变更为新疆阿拉尔市秋收大道西1245号,将登记机关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迁移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互为对方申请银行贷款时提供有效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详情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鑫国资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