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资金成本,满足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要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申请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一)计划注册品种及规模
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中期票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最终的注册发行规模及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二)发行期限
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中期票据单笔发行期限为3-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申请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允许的用途。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的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公开发行。
(五)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与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六)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七)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二、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注册、备案、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拟注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