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将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照择优采购、招标采购的原则进行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对该事项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