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中域高鹏与多家投资人进行的交易有助于泰凌微IPO事宜顺利推进,减少了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降低了担保风险。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以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