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安泰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6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与新泰钢铁互保协议的议案》,根据双方于2018年8月签订的《互保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贷(包括贷款、票据、信用证开证、贷款重组以及金融机构可支持的业务品种)以及与客户办理有关业务合同所形成债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新泰钢铁为本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3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为新泰钢铁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28亿元人民币。为确保本公司在上述互保额度内为新泰钢铁签署的《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本公司的担保风险,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控股”)作为新泰钢铁的控股股东,自愿向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2019年8月14日,安泰控股、新泰钢铁与本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反担保范围:根据本公司在上述互保额度内为新泰钢铁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新泰钢铁未能按期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本公司因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代新泰钢铁向债权人偿还了相关款项后,安泰控股应立即足额向本公司偿付:新泰钢铁未清偿而由本公司代为向债权人偿付的全部款项,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本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拍卖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二、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安泰控股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新泰钢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反担保期限:与本公司在上述互保额度内为新泰钢铁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项下的本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间相同。如果本公司因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代新泰钢铁向债权人偿还相关款项的,反担保期间应覆盖到本公司最后一笔代偿款项支付之日起满两年。

四、违约责任:安泰控股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协议的其他任何条款的,即构成安泰控股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在安泰控股发生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所允许的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五、争议解决:反担保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三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