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安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售中泰煤业29%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售中泰煤业29%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于2019年7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中泰煤业29%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78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19年7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安泰能源拟作价2.81亿元,将其持有的中泰煤业29%股权转让给沁新集团。该事项对公司盈利有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称,标的公司中泰煤业核心资产为已取得的煤炭资源探矿权,尚未取得采矿权证。截至2019年4月底,中泰煤业总资产为5.40亿元,净资产为1.4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中泰煤业的经营情况,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以及相关经营数据;(2)中泰煤业的主要资产和负债状况;(3)中泰煤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

二、根据评估报告,中泰煤业探矿权评估假设中生产期自2023年10月份开始。但中泰煤业自2008年2月就取得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期间办理了4次探矿权保留手续,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请公司补充披露:(1)中泰煤业探矿权勘查的基本情况,长期未能建设生产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无法按期投入生产的风险;(2)中泰煤业探矿权价款是否已经全额缴纳及其缴纳情况;(3)公司与交易对方沁新集团就中泰煤业的投产时间是否有限制性约定等,除股权转让和资金交付义务之外,是否存在其他重要权利义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评估所依据的《山西省河东煤田中阳县吴家峁井田煤炭勘探地址报告(山西省煤炭地质148勘查院,2011年1月)所载勘查面积与中泰煤业持有的《勘查许可证》所载面积不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不一致的具体

情况,以及对本次评估的影响;(2)本次评估是否能够充分合理的反映中泰煤业探矿权的价值。请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四、公告称,标的股权目前存在为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的股权质押登记,安泰能源正在与该行积极协商解押事宜。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质押借款的基本情况,包括金额、期限等;(2)上述股权质押是否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障碍,以及具体解决措施。

五、公告称,本次股权转让将产生2.4亿元投资收益,计入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积极影响。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对于中泰煤业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关收益确认的条件,并提示有关风险。

六、公告称,沁新集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请公司补充披露:沁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情况,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沁新集团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是否存在资金拆借、对外担保等往来。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于2019年7月11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上述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