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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国电南瑞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4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南瑞”)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的张东忱、王渊、臧峰、王磊、李东辉、陆剑峰、刘国华、陈雷8人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1,7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8.42元/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2,035,11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21,735,487股减少至4,621,493,78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621,735,487元减少至人民币4,621,493,78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2月28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25-81087102

5、传真:025-83422355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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