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附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本委员会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熊焰韧、刘向明、闵涛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