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的监事6名,其中职工监事李治红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