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有能源”)
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
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经营所处的
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
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或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
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
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
等的现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
新煤业”)7 号井因去产能政策原因关闭,经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对豫新煤业账面资产进行评估,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评
估基准日),豫新煤业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6151.38 万元,存在减值
迹象,依照会计准则规定,需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减值测试。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2016年底,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有
能源对豫新煤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22,397,345.00元、应收股
利价值为14,369,113.33元。
2017年,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当年度
豫新煤业净利润为-170,950,490.39元,按照大有能源会计政策调整
后净利润为-186,632,174.54元,大有能源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
-91,449,765.52元,按权益法调整后大有能源对豫新煤业长期股权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30,947,579.48 元 。 豫 新 煤 业 账 面 净 资 产 为
-265,613,369.07元,大有能源所享有权益价值、应收股利价值很可
能无法收回。因此,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947,579.48元、应
收股利账面价值14,369,113.33元为限全部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
后大有能源对豫新煤业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零、应收股利余额为零。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股利减值准备金额共
计 45,316,692.81 元,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利润总额 45,316,692.81
元,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 33,987,519.61 元,减少当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3,987,519.61 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计提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
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
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