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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润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17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证上【2019】9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海润

(3)证券代码:600401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现仍未恢复上市。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41亿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 14.3.3条和第

14.3.16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0 条、第 14.3.21条、第

14.3.23条和第 14.3.25 条的规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2019年5月27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7条和第 14.3.28条的规定,公司会立即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我公司将聘请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问闻、程莎莎

2、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3、电话:0510-68522289

4、传真:0510-68522079

五、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相关安排

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临2019-020号)。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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