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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6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2-059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子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子兵先生、金江涛先生、刘珣先生、彭金柱先生、张保泉先生、李春发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彭金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海峰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鉴于公司董事彭金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缺员1名非独立董事。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海峰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对上述提名人以及提名人选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提名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资格,且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张海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钱蔚女士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2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张海峰,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尚庄煤矿生产科科员、财务科科员、主办科员、副科长,丰城矿务局财务处科长、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高级主管、主任会计师、副部长兼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海峰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煤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该提名,并声明如下:

一、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有关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安源煤业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人持有安源煤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六、本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在担任安源煤业董事期间,本人将遵守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声明人: 张海峰2022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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