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13日;
? 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10日停牌一天;
? 公司股票撤销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金山股份;股票代码:
600396;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T金山”变更为“金山股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96”;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13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17年度和 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9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山股份”变更为“*ST金山”。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0.37亿元,营业收入
74.0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2.70万元。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4.1 条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为发电、供热,占营业收入99.18%,公司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调结构、保增收、推改革、控风险,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40亿元较同期增加3.49%,其中:电力收入较同期增加2.29%,热力收入较同期增加13.59%。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显著增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营业务成本降低,发电与供热毛利率均高于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2.70万元,同比增加7.96亿元,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0年4月2日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出了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经公司申请,2020年4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8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10日停牌一天,2020年4月13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由于公司所属行业为公用事业,尚面临来自社会用电量、电力市场竞争、煤价保供控价、环保政策、国家货币政策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