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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2-06-23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盛和资源600392
      二○二二年六月
                               参 会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务请登记出
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
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
处理。
    4、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
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
超过五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具有提案资格的股东如需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需要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否则在发言时不得提出新的提案。
    6、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做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作出回答,
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
出答复。
    7、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
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8、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
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
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
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
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9、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三名,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担任,监票人负责表决情
况的监督和核查,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名。
    10、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 66 号城南天府 7 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颜世强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股
份总数,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有关人员情况,介绍会议规
则并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三、逐项审议下列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2       关于合资成立磁材项目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大会文件并进行大会发言。
    五、推选确定计票、监票工作人员。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七、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监票人员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
                             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合资成立磁材项目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
 议案 1:
                       关于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
                           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公司拟与中核华创稀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核华创”)共同出资,对公司募投项目(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选矿项目)实施主
 体盛和资源(连云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连云港”)进行增资,并
 签署《股东出资协议》。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新增出资 38,466.62 万元,中核华创拟出资
 26,311.08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盛和连云港 60%的股权,中核华创将持
 有盛和连云港 40%的股权。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平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6 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77,980,000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349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665,551,502.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18,020,000.00 元 ( 含 税 ), 实 际 募 集 的 资 金 金 额 为
 647,531,502.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570003 号《验资
 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根据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披露的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用途及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累计投入金额                 备注
                                    投入金额
       年产2万吨陶瓷纤维保温
 1                                  20,000.0000            565.00              已变更
       制品项目
 2     年产5万吨莫来石项目          20,178.0000            465.00              已变更
 3     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         22,375.7313       22,375.7313            已实施完毕
                                                                    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
 4     支付本次交易费用              4,001.4189          3,682.80
                                                                    318.6189万元已变更用途
            合计                    66,555.1502       27,088.5313
                                             4
    2、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及变更后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
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年产 5 万吨莫来石项目”和“支付本次交易费用”项
目的节余资金变更为“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选矿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和连云港
负责实施。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和连云港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46,953.2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9,994.73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 6,958.4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9,466.6189 万元,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
有或者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6,375.07 万元,施工进度为
73.26%。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计划在 2022 年下半年投产试运营。由于项目暂未
投产,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二、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交易概述
    盛和连云港为盛和资源募投项目“年处理 150 万吨锆钛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
目预计总投资为 46,953.2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9,994.7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958.4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9,466.6189 万元,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者自
筹资金解决。
    中核华创由中国铀业有限公司、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
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拥有放射性资源的产储运资质和稀土放射性渣的处理资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中国铀业有限公司的合作,推动公司以独居石为主的共伴
生放射性资源的进口、选矿和加工业务,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促进共伴生放射性矿
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新增出资 38,466.62 万元、中核华创拟出资
26,311.08 万元,共同对盛和连云港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盛和连云港
60%的股权,中核华创将持有盛和连云港 40%的股权。
    三、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中核华创基本信息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中核华创稀有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核华创稀有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经海五路 1 号
                                       5
 院 4 号楼 107 室
     法定代表人:姜德英
     注册资本:2000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7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38 年 07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稀有材料的加工生产(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销售金属材料、
 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稀土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学品);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占股比例 73.5%。
     中核华创公司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中国铀业有限公司                       73.5               14700     2038-05-01
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5                5000     2038-05-01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1.5                 300     2038-05-01
     中核华创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总资产                       179,086.63         82,049.81          53,877.65
  总负债                       127,657.89         46,994.46          21,370.31
  所有者权益                    51,428.74         35,055.35          32,507.34
  营业收入                     363,483.68        156,850.05          74,027.33
  营业成本                     341,377.18        153,294.48          71,932.50
  净利润                          9,118.43          1,779.67          1,207.67
     (二)中核华创与公司的其他合作情况
     目前,公司与中核华创共同投资了 2 家公司,具体如下:
     1、中核华盛矿产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注册资本 12800 万元,经
 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
 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选矿;独居石和伴生矿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6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中核华创持股 55%,盛和资源的全资子公司海南文盛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5%。
    2、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共伴生铀资源综合利用和衍生相关稀土产品的运输、分离、深加
工、购销及相关技术研究;独居石优溶渣处理以及钍、铀的运输、回收、储存、加工
以及技术服务;餐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
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核华
创持股 44%,盛和资源持股 10%。
    四、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盛和资源(连云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 1 座塔楼 2
层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继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02 月 03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采矿行
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选矿;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二)增资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盛和连云港尚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投入运营,公司财
务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一季度(末)              2021 年
一、总资产                              29,822.18                 21,328.24
1.1 货币资金                               2,077.99                   1,284.74
1.2 在建工程                            19,345.50                 14,394.27
二、总负债                              29,388.34                 20,799.20
                                       7
三、所有者权益                                      433.84                        529.04
四、营业收入                                          0.00                   1,793.36
五、营业成本                                         95.56                   2,166.13
六、净利润                                          -95.20                    -319.15
    (三)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出资额(万元)     比例(%)
      盛和资源        1,000.00          100.00%              39,466.62        60.00%
      中核华创             -                    -            26,311.08        40.00%
      合计            1,000.00          100%                 65,777.70        100.00%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核华创稀有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盛和资源(连云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 增资事宜
    1、各方同意,丙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肆仟柒佰柒拾柒万柒仟元( RMB
64,777.70 万元),由甲方、乙方共同认缴,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贰亿陆仟叁佰壹拾
壹万捌佰元(RMB 26,311.08 万元),乙方认缴人民币叁亿捌仟肆佰陆拾陆万陆仟贰佰元
(RMB 38,466.62 万元)。增资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 万
元)变更为人民币陆亿伍仟柒佰柒拾柒万柒仟元(RMB 65,777.70 万元),甲方持丙方
40%股权,乙方持丙方 60%股权。
    2、各方同意,本次丙方增资根据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 1953 号),以丙方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以下简称“评
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丙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人民币壹仟零柒万壹仟壹佰元(RMB1,007.11 万元)。
    3、鉴于乙方已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 万元)。本次增资中,乙
方投资人民币叁亿捌仟肆佰陆拾陆万陆仟贰佰元(RMB 38,466.62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甲方投资人民币贰亿陆仟叁佰壹拾亿万捌佰元(RMB 26,311.08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4、本次增资完成后,丙方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8
                          增资前                         增资完成后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出资额(万元) 比例(%)
         盛和资源         1,000.00      100.00%          39,466.62         60.00%
         中核华创              -               -         26,311.08         40.00%
         合计             1,000.00         100%          65,777.70         100.00%
   (三)出资时间
   1、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按照如下时间节点对丙
方完成认缴注册资本实缴:
                    中核华创           盛和资源         出资时间
   一期         13,155.54 万元       18,733.31 万元     本协议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
   二期         13,155.54 万元       19,733.31 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2、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工商
变更登记、备案等必要程序,甲方、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3、各方同意,甲方与乙方按照对丙方的实缴出资权限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分红权、表决权等。
   (四)增资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在满足如下先决条件后,本次增资方可实施:
   (1)丙方股东会已批准本次增资并将股东会决议副本送达甲方和乙方;
   (2)甲方、乙方的有权机构已批准本次增资事项;
   (3)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本次增资及/或其相关审计、评估事项(如有)
如需任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已经取得该等必要的批准或完成相关
备案程序。
       六、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货币出资方式对盛和连云港进行增资,增资部分将用于补充盛和连云港的
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不利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
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后,仍属
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助于加强上市公司与中核华创合作,推动公司以独居石为主
的共伴生放射性资源的进口、选矿和加工业务,促进共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的综合利
用。
       七、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风险分析
                                           9
   本次引入中核华创作为战略投资者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事项尚需获得中
核华创的有权决策机构批准,以及盛和资源股东大会的批准,尚需履行资产评估备案
程序。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10
议案 2:
                       关于合资成立磁材项目投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公司拟与关联方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巨星集团”)、王全根先生、张耕先生等共同出资设立巨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
名,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用于投资高性能钕铁硼永
磁材料项目。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公司拟于近期与巨星集团、四川新鸿兴集团有限公司、
王全根先生、成都市聚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耕先生及其他投
资方共同签署《绵阳稀土永磁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出资设立巨星新材料有限公
司。目标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8.16 亿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8,160 万元,
认购目标公司 10.00%的股权;巨星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4.4042 亿元,认
购目标公司 53.973%的股权;王全根先生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4,080 万元,认购目
标公司 5%的股权;张耕先生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90 万元,认购目标公司 0.2328%
的股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巨星集团为盛和资源股东,持股比例 4.999935%,巨星集团实际控制人唐光跃
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前在盛和资源担任副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巨星集团为盛和资源关联法人,本次对外
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王全根先生为盛和资源股东,持股比例 6.68%,王全根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前在盛和资源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王全根先生为盛和资源关联自然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张耕先生为盛和资源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张耕先生为盛和资源关联自然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1
    1、企业名称: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2207160378B
    住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九组
    法定代表人:唐光跃
    注册资本:12,662.00 万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5 年 01 月 07 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及金属矿、矿
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水泥、畜禽产品及加工产品、水产品、饲料及添
加剂、日用百货、服装、纺织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
销售;计算机应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唐光跃,持股比例:36.77%。
    截至本议案提交之日,巨星集团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唐光跃               36.77%                4,655.96       2010-12-27
        段利锋             16.00%                2,025.92       2010-12-27
       岳良泉               15.00%              1,899.30         2010-12-27
       王晋宏               8.00%               1.012.96         2010-12-27
       廖   岚              8.00%               1.012.96         2010-12-27
       苏   宁              5.00%                633.10          2010-12-27
       唐光平               3.11%                394.35          2010-12-11
       唐春祥               3.11%                394.35          2010-12-11
       张   林              2.50%                316.55          2005-11-12
       向竟源               2.50%                316.55          2005-11-12
   2、王全根
    姓名         王全根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
                 盛和资源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和资源(新加
    职务
                 坡)有限公司、盛和资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12
   3、张耕
    姓名        张耕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
    职务        盛和资源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巨星农牧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8.16 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二)股权结构
    根据拟签署之《绵阳稀土永磁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目标公司设立后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亿元)
    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3.9730%     现金         4.4042
     四川新鸿兴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现金         1.224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现金         0.8160
              王全根                5.0000%      现金         0.4080
 成都市聚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
                                    3.0000%      现金         0.2448
         业(有限合伙)
               张耕                 0.2328%      现金         0.0190
        王新等 28 名自然人          12.7942%     现金         1.0440
               合计                 100.00%                   8.1600
   (三)项目基本情况
    目标公司拟在四川省绵阳市投资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
32 亿元,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 2 万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生产规模。
   四、协议的其他主要内容
    除前述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与股权结构外, 绵阳稀土永磁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
还就出资时间及公司治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一)出资时间
    在目标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将根据目标公司的发展计划,各方经另行协
                                       13
商进行出资,逾期缴付出资款一方应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按照守约
方实缴出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公司治理
    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六名,董事长担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首
届公司董事会由巨星集团委派三名成员,盛和资源委派一名成员,四川新鸿兴集团
有限公司委派一名成员,王全根委派一名成员,董事长由巨星集团在其委派的董事
中指定。
    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名,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首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巨
星集团委派一名成员,盛和资源委派一名成员,职工代表监事担任一名。监事会主
席由巨星集团推荐人选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
    设总经理一名,由巨星集团推荐;财务负责人一名,由巨星集团推荐。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性能钕铁硼磁材被广泛应用于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经济领域。随着传统能源
向新能源转换,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确立,以新能源汽车、风力发
电、节能家电、工业机器人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的需求也迎来高速增长。
    公司通过适度参与本次投资项目,可进入稀土永磁材料行业,有利于延伸公司
的产业链、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
    六、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行业进入门槛较高,行业竞争激烈,目标公司作为新进
入该领域的企业,在技术、团队、市场等方面都将面临着一定挑战。
    公司对本次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一定的认识,针对以上风险,将加强与巨
星集团及协议各方的沟通合作,通过加强与行业领先科研机构和团队合作、提前调
研和联系目标客户等方式降低相关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全根先生、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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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
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公司业务规模以及独立董事履职的工作
量和专业性,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自第八届董事会开始由 7.2 万元/年(税前)调整为 10
万元/年(税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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