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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0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电子”)破产清算。2016年1月18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鲁0402民破1-1号),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对金泰电子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发布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申请获法院受理的公告》(临2016-001)。2016年6月,公司收到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6)鲁0402民破1-2号),正式宣告金泰电子破产,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发布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宣告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临2016-063)。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鲁0402民破1-4号),终结金泰电子破产程序,并收到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枣)登记内销字〔2020〕第000186号),准予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泰电子注销登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鲁0402民破1-4号)裁定内容:“本院认为,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对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经进行破产清算,确认破产企业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经基本分配完毕,未分配部分,管理人将继续执行分配方案或委托市中区破产企业职工管理服务办公室代为执行,已符合法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金泰电子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损益影响较小,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鲁0402民破1-4号)

2、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枣)登记内销字〔2020〕第000186号)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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