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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