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童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 发 〈2oo3〉 56号 文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 《关于做好上市
公司 ⒛ 19年 年度 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我
们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 ,本 着公正、公平、客观 的态 ,对
度 公司刈^外 担保 的情况进行
了认真负责核实和落实。现就 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
表 以下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
见 :
截止 ⒛ 19年 12月 31日 ,公 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
1、
额为 1o0,4″ ,γ 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7,6o%。 无逾期担保
事项发生 。
上述担保事项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j其
2、
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⒛ o3)56号 的规定 :被
担保 公司生产经 营状
况正常 ,其 担保风险可控 :为 此 ,公 司对外担保未
发生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3、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控股股 东所属企业、任 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 的情况。
4、 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 强制公司为其他人提供担
保情况。
独立童事签字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⒛19年 4角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