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37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总裁、财务总监、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21,381万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何媚、廖剑锋为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5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拟申请授信金融机构如下:
(一)申请授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授信主体 | 拟申请授信单位 | 拟授信额度 |
1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21.5 |
2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 20.0 |
3 | 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平湖支行 | 0.45 |
4 | 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平湖支行 | 3.5 |
5 | 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湖市支行 | 4.0 |
6 |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乐清支行 | 1.05 |
7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 | 8.0 |
8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15.0 |
9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5.5 |
10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5.0 |
11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15.0 |
12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5.0 |
13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银行龙岩分行 | 2.0 |
14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龙岩分行 | 8.0 |
15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15.0 |
16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5.0 |
17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3.0 |
18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 15.0 |
19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 | 15.0 |
20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3.0 |
21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3.0 |
22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3.5 |
23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 |
24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3.0 |
25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8.5 |
26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2.0 |
27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0 |
28 |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1.0 |
29 |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0.5 |
30 |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0.5 |
31 |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0.5 |
32 |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0.5 |
33 |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0.5 |
34 | 福建龙净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5.0 |
35 | 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0.5 |
36 | 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 0.5 |
37 | 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0.4 |
38 | 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盐城城中支行 | 0.15 |
合计 | 230.05 |
(二)在办理以上授信业务时给予如下授权:
1、最终授信额度及具体授信品种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2、同一家银行总额度可分给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称指定子公司,是由本公司另外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以上额度经具体经办行同意,由本公司在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3、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子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提供如下综合授信担保: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14,000万元,申请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盐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
由其母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本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35,000万元,申请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申请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乐清支行申请10,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湖市支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75,000万元,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4,3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公司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额度2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该授信事项下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福建龙净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浦发银行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控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贯彻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于2012年度启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经对公司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制度的全面梳理,2012年底形成《内部控制手册》初稿,2013年度开始实际运行,并在运行过程中补充和修订。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手册》。开始运行后的每一年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现公司根据2019年度实际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新的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何媚女士、吕建波先生、林贻辉先生、林冰女士、廖剑锋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授权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超短融”)、不超过20亿元的中期票据(“中票”)(即在前述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发行的处于有效存续期内的超短融本金余额不超过15亿元、中票本金余额不超过20亿元),用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各次发行的超短融、中票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融、中票的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