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出资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 “五矿信托-恒信日鑫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授权投资期限为不超过9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18-064)。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于2018 年 8 月22日使用自有资金 5亿元人民币购买 “五矿信托-恒信日鑫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8年11月19日公司将该委托理财产品全部赎回,共收到理财收益9,145,449.81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零。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