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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巴传媒公司)为了加强对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投资监管,明确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的管理关系、职责职权,确保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北巴传媒公司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巴传媒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巴传媒公司对派往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中任董事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监事会主席、监事等的管理。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派出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条件及任免原则程序第四条 派出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

(一) 符合《公司法》及拟派驻公司《公司章程》中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感,能够忠实执行本公司的战略意图和经营决策,自觉维护北巴传媒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 熟悉北巴传媒公司和派驻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判断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 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 派出董事、监事应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的经历或具备投资、财务、审计、金融、法律、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人员。

第五条 北巴传媒公司党群工作部和董事会办公室应和派驻公司保持沟通。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北巴传媒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派出董事、监事进行委派和调整:

(一) 新投资设立的公司;

(二) 北巴传媒公司提出调整意见的;

(三) 因工作发生变动的;

(四) 已到退休年龄的;

(五) 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六) 一年内未履行相关程序缺席派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3次以上的;

(七) 对派出董事、监事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八) 派出董事、监事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党的有关纪律规定等,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的;

(九) 其他需要进行人员委派的情形。

第六条 任职程序:

(一) 根据董事、监事的聘任程序和相关规定,由党群工作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战略发展中心、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等配合,提出派出董事、监事的建议人选,报北巴传媒公司党委会进行研究;

(二) 根据北巴传媒公司党委会决定,以北巴传媒公司的名义向全资子公司发出委派函、向控股和参股公司发出提名推荐函/委派函,由派驻公司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 派驻公司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应按照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程序选举产生;

(四) 派出董事、监事涉及向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单独备案、报批等程序的北巴传媒公司班子成员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五)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派驻公司及时完成派出董事、监事的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第七条 对派驻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的任期按照派驻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由北巴传媒公司党委会决定是否调整。北巴传媒公司党委可根据需要对在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人选作适当调整。北巴传媒公司未正式通知派驻公司调整派出董事、监事之前,该派驻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第三章 派出董事、监事的职责和职权

第八条 派出董事、监事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派驻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本办法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权,在履职过程中应维护北巴传媒公司的股东权益。

第九条 派出董事、监事应按照派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依规行使权利。派出董事、监事对派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研究需提交股东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要及时向北巴传媒公司报告,由该事项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履行北巴传媒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按照北巴传媒公司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派出监事按照派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依法依规行使监事权利。派出监事对派驻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对派驻公司财务活动及其董事、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向北巴传媒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 派出董事、监事应按时出席派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他派出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或者根据派驻公司的

议事规则,在规定的权限内进行书面表决。

第十二条 派出的董事、监事还应履行以下职责权限和行为准则:

(一) 除按时出席派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外,必要时,可列席派驻公司的党总支会(支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经理办公会议、季度工作讲评会议、年度(年中)工作会议,以及与“三重一大”有关的重要会议等。

(二) 列席会议时只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干预派驻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三) 对发现派驻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应在会上会下予以提示,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除提示外,还应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北巴传媒公司有关部门。若派驻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派出董事、派出监事已对该违法违纪现象做专项报告的可免除相应责任。

(四) 未经北巴传媒公司批准,派出董事、监事不得在派驻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第十三条 派出董事、监事应了解派驻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阶段性工作,以便及时掌握派驻公司的基本运行情况。

第四章 派出董事、监事的管理及考核

第十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北巴传媒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 会同党群工作部对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的调整提出建议;

(二) 协调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及派出董事、监事与北巴传媒公司有关部门的联系,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 对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提交股东会研究的重大投资、利润分配等重

大决策事项,协调北巴传媒公司有关部门履行北巴传媒公司内部决策流程,做好授权委托书,由出席股东会的代表行使股东表决权;

(四) 对派出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定期进行沟通,并做相应书面记录;

(五) 必要时,征得相关方同意后,派员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 组织相关部门对派出董事、监事监督失职责任进行调查并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第十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派出董事、监事工作台帐,作为派出董事、监事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工作台帐应真实、完整地反映其参与企业管理、决策的过程和结果。第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派出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反馈制度,定期收集派出董事、监事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会议文件。第十七条 派出董事、监事应遵守请假制度。派出董事、监事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外出请假,应及时向北巴传媒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备案。第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派出董事、监事工作报告制度。

(一) 参加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会议情况,应及时将参会情况报北巴传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二) 发现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报告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先以口头报告,之后再补交书面报告。

第十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联合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战略发展中心、财务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共同对派出董事、监事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考核意见形成最终结论,作为党委会是否决定任职委任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条 派出董事、监事经考核不合格者,北巴传媒公司要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可撤销委派或劝其辞职。对派出董事、监事违法违纪问题,北巴传媒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 派驻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致使北巴传媒公司遭受损失,参与决议的派出董事、监事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投反对票的,该派出董事、监事可免除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派驻公司《公司章程》等执行。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冲突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1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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