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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 3

二、公司基本情况 ...... 3

三、重要事项 ...... 5

四、附录 ...... 18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彭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莉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8,151,085,175.997,788,548,910.82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88,688,630.306,000,413,839.334.80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82,547.27425,211,843.28-103.5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22,878,032.44996,908,011.52-4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487,120.87324,750,971.41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8,108,840.90318,564,275.826.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45.78减少0.4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0.54-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20.54-22.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05.67-3.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72,564.20-12,734,544.6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对外捐赠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936.99-70,811.55
所得税影响额-118,141.063,183,636.16
合计340,486.15-9,621,720.0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28,85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193,694,34124.550质押98,15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107,717,42013.650质押60,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57,419,6087.28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慈益商贸有限公司8,650,3761.100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兴宁市和安顺商贸有限公司6,907,5200.880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兴宁市新和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11,8350.710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5,611,1000.710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吴建乐3,762,7760.480未知境内自然人
滕佩甬2,610,0030.330未知境内自然人
陈峰2,195,0000.280未知境外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193,694,341人民币普通股193,694,341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107,717,420人民币普通股107,717,420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57,419,608人民币普通股57,419,608
深圳市慈益商贸有限公司8,650,376人民币普通股8,650,376
兴宁市和安顺商贸有限公司6,907,520人民币普通股6,907,520
兴宁市新和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11,835人民币普通股5,611,835
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5,611,100人民币普通股5,611,100
吴建乐3,762,776人民币普通股3,762,776
滕佩甬2,610,003人民币普通股2,610,003
陈峰2,195,000人民币普通股2,19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53,998,717.29101,519,469.09-46.81
应收账款2,818,737.0038,232,127.16-92.63
预付账款1,316,863.9317,510,733.26-92.48
其他应收款19,034,830.305,190,351.40266.73
其中:应收股利13,134,000.00-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69,840,000.00-100.00
其他流动资产4,054,952,025.133,604,068,532.9812.51
其他非流动资产2,235,659,796.002,589,060,000.00-13.65
预收款项-6,460,217.67-100.00
合同负债5,542,264.07-100.00
应付职工薪酬8,941.602,424,981.63-99.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2,000,000.00270,000,000.0041.48
实收资本(或股本)788,933,815.00606,872,165.0030.00

(1)货币资金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46.8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92.6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到贸易款项所致;

(3)预付账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92.4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预付的采购货物到货结转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266.7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参股公司分红款所致;

(5)应收股利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参股公司分红款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一年内到期的共同合作投资款转入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度余额增加12.5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余额减少13.65%,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一年内到期的共同合作投资款转出所致;

(9)预收款项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转至合同负债列示所致;

(10)合同负债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转至合同负债列示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99.6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薪酬制度发放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41.4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所致;

(13)实收资本(或股本)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3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3.1.2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上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522,878,032.44996,908,011.52-47.55
营业成本29,579,719.75242,254,724.12-87.79
财务费用25,001,883.1519,834,103.1426.06
其中:利息费用21,178,445.2615,091,002.8540.34
利息收入234,008.54121,770.7092.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533,499.204,820,256.00367.4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90,608.961,155,641.92-48.89
营业外收入4,949,673.838,248,927.46-40.00
营业外支出17,684,218.47-100.00
所得税费用119,315,508.97181,556,256.15-34.28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7.55%,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内的土地拍卖收入,而本报告期没有该收入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87.79%,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结转了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内的土地拍卖成本,而本报告期没有该成本所致;

(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6.0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利息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0.3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92.1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金融机构利息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67.4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参股公司股东会决议计提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48.89%,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回部分应收款项相对应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8)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0.00%,主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违约金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对外捐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4.2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利润减少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上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82,547.27425,211,843.28-103.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35,157.78-168,656,794.0995.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03,046.75-31,868,630.9521.8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3.59%,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内的土地拍卖收入,而本报告期没有该收入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5.65%,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回共同合作投资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1.8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合同约定向金融机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2014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暨签订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4-037)。2014年11月20日,公司与政府方、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8月4日更名为“广东旺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平二建”或“旺朋集团”)签订《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等,该等协议的签订已经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

(1)土地一级开发的业务模式:

兴宁市人民政府、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以下合称“政府方”)指定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恩平二建共同成立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政府方授权项目公司作为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南部新城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项目公司开发取得的收益按股权比例分别向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进行分配。

项目公司的主要义务:

1) 为南部新城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提供资金;

2) 完成南部新城项目的土地平整、道路管网、安置房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并提供资金, 建成后归政府方所有;

3) 项目公司为上述 1)和 2)提供的资金不超过75.379亿元。

政府方的主要义务:

1) 完成南部新城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2) 南部新城项目直接成本超过75.379亿元后,由政府方筹集和提供相关资金;

3) 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南部新城项目范围内不少于6,000亩的商住用地且每亩出让价格不低于191万元/亩,并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基金和税费后支付给项目公司;

4) 向项目公司支付贷款利息专项资金和亏损弥补专项资金;

5) 根据公司和恩平二建缴纳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 7.36%的年利率,每月向公司和恩平二建支付投资弥补专项资金。

(2)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展

截至2020年9月30日,项目公司累计已投入约420,157.2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方面已投入约175,540.62万元,建设成本方面(含安置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管网等)、公共设施(三所学校、四馆一场))已投入约244,616.58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取得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相关收入之投资弥补专项资金92,481.06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南部新城项目稳步推进中,其中:

1)征地拆迁工作方面:南部新城首期一级开发范围内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及征收手续用地面积8,152.556亩(含安置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等用地),正在实施征地拆迁范围面积约

6,884亩。至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范围面积约2,604.4585亩(含安置房、生活留用地、公共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等用地)。2)设施建设方面:

三所实验学校工程:幼儿园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小学工程、中学工程已全部移交,正在办理整体验收和结算手续。迎宾大道(兴宁大道)工程:路面工程中具备施工条件的部分已完成施工并移交,正在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道路、桥梁工程:兴旺大桥全桥整体工程量包含附属工程、部分人行天桥全桥主体工程均已完成施工并移交,正在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兴宁市民广场(四馆一场)工程:已完成四馆一场的三通一平施工及项目部营地建设施工;已完成兴宁图书档案馆桩基129根、所有地基与基础施工、所有内外防护架及高支模钢管架的搭设、主体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主体砌体砌筑工程85%、主体二次结构钢筋混凝土施工90%。

安置房工程:福兴安置区三期具备施工条件的部分已完成桩基工程,部分楼宇正在进行梁板浇筑等工作,部分楼宇已浇砼,部分楼宇已封顶。

亲水公园工程:已完成项目三通一平;已完成项目部营地建设施工;已完成施工放样、原地表清理;已完成新建河堤挡墙基础土方开挖、打桩、基础施工及土方回填工作;已完成新建河堤挡墙墙身施工、河道清理工作;已完成新建河堤挡墙拆除,变更河堤挡墙基础及墙身施工;已完成东侧兴旺大桥以下一百米试验道路路基片石换填施工;已完成污水管道井室盖板预制110个。

3)土地出让方面:

截至2020年9月30日,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累计出让土地合计250.13亩,项目公司累计收到相关土地出让款项合计54,358.1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内新增土地出让2宗,宗地编号为PM-B20118、PM-B20120,面积共93.56亩;该2宗出让土地于2020年9月25日由深圳中骏和信置业有限公司竞得,竞得总价为35,809.74万元,截至本报告日项目公司尚未收到该2宗地块的相关款项。

2020年1月22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及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公司、旺朋集团、城镇运营公司签署了《关于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之备忘录之四》,其主要内容如下:①鉴于土地招拍挂市场的情况变化以及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尚不完善,现阶段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土地的出让价格将难以体现其潜在价值,各方同意2019年度及之前每一单独年度内,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通过招拍挂出让的住宅和商业用地按照已经出让的土地面积予以确认。②兴宁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快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对未启动土地房屋征收程序的地块依法启动相关征收程序,加大土地收储力度;进一步加快完成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较为成熟地块的征地拆迁及整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出土地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快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未报批土地的报批工作(详见公告临2020-009)。

根据《合作协议》及其备忘录的约定,兴宁市政府承诺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可通过招拍挂出让的住宅和商业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亩,并将在开发周期内以招拍挂出让的形式全部出让完毕,如果应出让土地中的任何一部分土地未能或没有确定为住宅或商业用地或未能或没有以招拍挂出让的形式进行出让,公司有权要求兴宁市政府给予补偿。

公司将按照《合作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约定与兴宁市政府部门积极协商,加快推进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并督促兴宁市政府加快南部新城项目土地出让进度。

3.2.2共同合作投资项目

(1)共同合作投资的业务模式

1)“鸿贵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5.90亿元参与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房地产”)的“鸿贵园”(Ⅰ区、Ⅱ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鸿贵园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鸿贵园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兴宁市宁新大岭村,该项目Ⅰ区和Ⅱ区总建筑面积约58.66万平方米。其中,项目Ⅰ区(1#至25#楼)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4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89万平方米;项目Ⅱ区(1#至32#楼)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77万平方米。

2016年12月5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与鸿源房地产签订了关于鸿贵园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HYFDC2016.12.05-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48个月,合作期内由置地公司分期向鸿源房地产出资5.90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鸿源房地产支付鸿贵园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鸿源房地产承诺以置地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置地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鸿源房地产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置地公司出资额。为保证置地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由合作方及其控股股东等为合作方本次履约提供担保。

2019年2月1日,置地公司与鸿源房地产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HYFDC2016.12.05-1)之补充协议》,约定如果发生鸿源房地产未能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置地公司按原合同规定有权行使相关权利的事件,鸿源房地产无条件按照置地公司的要求处置开发项目及鸿源房地产股权,处置所得款项由置地公司监管并优先偿还鸿源房地产欠置地公司的款项;鸿源房地产应当在2019年11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让置地公司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向置地公司支付鸿源房地产欠置地公司的全部款项。置地公司也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详见公告临2019-013)。

2019年11月1日,置地公司与鸿源房地产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HYFDC2016.12.05— 1)之补充协议二》,约定除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外,鸿源房地产还应完全按照置地公司的要求和具体措施管理项目, 防范项目风险,保证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鸿源房地产应当在2021年11月15日前向置地公司支付全部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在2021年11月15日前及鸿源房地产向置地公司支付全部欠付款前,鸿源房地产应按照原合同规定的年分配率向置地公司分配利润及履行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详见公告临2019-054)。2)“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5.60亿元,参与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贸易”)的“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经典名城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经典名城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兴宁纺织路,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2,886.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3,633.98平方米。其中,项目一期规划用地面积17,209.02平方米,建筑面积80,160.76平方米;项目二期规划用地面积45,677.24平方米,建筑面积223,473.22平方米。2016年12月19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公司”)与富兴贸易签订了关于经典名城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GZFM-FXMY2016.12.19—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36个月,合作期内由广州阀门公司分期向富兴贸易出资5.60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富兴贸易支付经典名城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富兴贸易承诺以广州阀门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广州阀门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广州阀门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富兴贸易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广州阀门公司出资额。为保证广州阀门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由合作方及其控股股东等为合作方本次履约提供担保。2019年2月1日,广州阀门公司与富兴贸易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GZFM-FXMY2016.12.19-1)之补充协议》,约定如果发生富兴贸易未能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广州阀门公司按原合同规定有权行使相关权利的事件,富兴贸易无条件按照广州阀门公司的要求处置开发项目及富兴贸易股权,处置所得款项由广州阀门公司监管并优先偿还富兴贸易欠广州阀门公司的款项;富兴贸易应当在2019年11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让广州阀门公司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向广州阀门公司支付富兴贸易欠广州阀门公司的全部款项。广州阀门公司也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详见公告临 2019-013)。2019年11月1日,广州阀门公司与富兴贸易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GZFM-FXMY2016.12.19—1)之补充协议二》,约定除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外,富兴贸易还应完全按照广州阀门公司的要求和具体措施管理项目,防范项目风险,保证广州阀门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富兴贸易应当在2021年11月15日前向广州阀门公司支付全部出资及产生的相

关利润;在2021年11月15日前及富兴贸易向广州阀门公司支付全部欠付款前,富兴贸易应按照原合同规定的年分配率向广州阀门公司分配利润及履行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详见公告临2019-054)。3)“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3.00亿元参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旺房地产”)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怡景花园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怡景花园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宫前村,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48,3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98,861平方米。

2017年1月16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订了关于怡景花园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36个月,合作期内由置地公司分期向佳旺房地产出资3.00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佳旺房地产支付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佳旺房地产承诺以置地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置地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佳旺房地产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置地公司出资额。为保证置地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由合作方及其控股股东等为合作方本次履约提供担保。2018年7月3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之补充合同1号(编号:MZHZHD-MZHJWFDC2018.07.03-补1),约定置地公司增加对怡景花园开发项目共同合作投资款项额度人民币3.00亿元,增加投资后置地公司向怡景花园开发项目共同合作投资款项总额度为人民币6.00亿元。

2019年2月1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MZHJWFDC2017.01.16-1)之补充协议2号》,约定如果发生佳旺房地产未能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置地公司按原合同规定有权行使相关权利的事件,佳旺房地产无条件按照置地公司的要求处置开发项目及佳旺房地产股权,处置所得款项由置地公司监管并优先偿还佳旺房地产欠置地公司的款项;佳旺房地产应当在2019年11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让置地公司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向置地公司支付佳旺房地产欠置地公司的全部款项。置地公司也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详见公告临 2019-013)。

2019年11月1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MZHJWFDC2017.01.16—1)之补充协议3号》,约定除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外,佳旺房地产还应完全按照置地公司的要求和具体措施管理项目,防范项目风险,保证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佳旺房地产应当在2021年11月15日前向置地公司支付全部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在2021年11月15日前及佳旺房地产向置地公司支付全部欠付款前,佳旺房地产应按照

原合同规定的年分配率向置地公司分配利润及履行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详见公告临2019-054)。4)“泰宁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同意广州阀门公司投资人民币2.10亿元参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越房地产”)的“泰宁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泰宁华府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泰宁华府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110区端州一路西侧,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07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0,417.47平方米。2018年7月3日,广州阀门公司与星越房地产签订了关于泰宁华府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HFM-ZHQXY2018.07.03-0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24个月,合作期内由广州阀门公司分期向星越房地产出资2.10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星越房地产支付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星越房地产承诺以广州阀门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广州阀门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广州阀门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星越房地产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广州阀门公司出资额。为保证广州阀门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由合作方及其控股股东等为合作方本次履约提供担保。2019年4月18日,广州阀门公司与星越房地产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GZHFM-ZHQXY2018.07.03-01)之补充协议》,约定如果发生星越房地产未能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广州阀门公司按原合同规定有权行使相关权利的事件,星越房地产无条件按照广州阀门公司的要求处置开发项目及星越房地产股权,处置所得款项由广州阀门公司监管并优先偿还星越房地产欠广州阀门公司的款项;星越房地产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让广州阀门公司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向广州阀门公司支付星越房地产欠广州阀门公司的全部款项。广州阀门公司也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详见公告临 2019-027)。2019年11月1日,广州阀门公司与星越房地产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GZHFM-ZHQXY2018.07.03—01)之补充协议二》,约定除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外,星越房地产还应完全按照广州阀门公司的要求和具体措施管理项目,防范项目风险,保证广州阀门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星越房地产应当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广州阀门公司支付全部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在2021年6月30日前及星越房地产向广州阀门公司支付全部欠付款前,星越房地产应按照原合同规定的年分配率向广州阀门公司分配利润及履行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详见公告临2019-054)。5)“联康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置地公司投资人民币6.00亿元参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盛实业”)的“联康城(六、七期)”

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联康城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联康城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兴宁市兴城兴宁大道西侧,该项目占地面积约88,665.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4,661.48平方米。

2018年7月26日,置地公司与祺盛实业签订了关于联康城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QSHSHY2018.07.26-0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60个月,合作期内由置地公司分期向祺盛实业出资6.00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祺盛实业支付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祺盛实业承诺以置地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置地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祺盛实业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置地公司出资额。为保证置地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由合作方及其控股股东等为合作方本次履约提供担保。2019年4月18日,置地公司与祺盛实业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QSHSHY2018.07.26-01)之补充协议》,约定如果发生祺盛实业未能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置地公司按原合同规定有权行使相关权利的事件,祺盛实业无条件按照置地公司的要求处置开发项目及祺盛实业股权,处置所得款项由置地公司监管并优先偿还祺盛实业欠置地公司的款项;祺盛实业应当在2020年12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让置地公司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向置地公司支付祺盛实业欠置地公司的全部款项。置地公司也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详见公告临 2019-027)。

2019年11月1日,置地公司与祺盛实业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QSHSHY2018.07.26—01)之补充协议二》,约定除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外,祺盛实业还应完全按照置地公司的要求和具体措施管理项目, 防范项目风险,保证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祺盛实业应当在2021年11月15日前向置地公司支付全部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在2021年11月15日前及祺盛实业向置地公司支付全部欠付款前,祺盛实业应按照原合同规定的年分配率向置地公司分配利润及履行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详见公告临2019-054)。

6)“弘和帝璟” 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置地公司投资人民币1.68亿元参与兴宁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房地产”)的“弘和帝璟”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弘和帝璟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弘和帝璟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兴宁市兴福路西侧、锦绣大道北侧,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7,244.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796.52平方米。

2018年12月11日,置地公司与正和房地产签订了关于弘和帝璟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ZHHFDC20181211—0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18个月,合作期内由置地公司分期向正和房地产出资1.68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正和房地产支付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正和房地产承诺以置地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置地公司分配利

润。合作期满,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正和房地产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置地公司出资额。为保证置地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由合作方及其控股股东等为合作方本次履约提供担保。2019年4月18日,置地公司与正和房地产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ZHHFDC20181211-01)之补充协议》,约定如果发生正和房地产未能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置地公司按原合同规定有权行使相关权利的事件,正和房地产无条件按照置地公司的要求处置开发项目及正和房地产股权,处置所得款项由置地公司监管并优先偿还正和房地产欠置地公司的款项;正和房地产应当在2020年3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让置地公司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向置地公司支付正和房地产欠置地公司的全部款项。置地公司也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详见公告临 2019-027)。2019年11月1日,置地公司与正和房地产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ZHHFDC20181211—01)之补充协议二》,约定除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外,正和房地产还应完全按照置地公司的要求和具体措施管理项目, 防范项目风险,保证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正和房地产应当在2021年3月30日前向置地公司支付全部出资及产生的相关利润;在2021年3月30日前及正和房地产向置地公司支付全部欠付款前,正和房地产应按照原合同规定的年分配率向置地公司分配利润及履行原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详见公告临2019-054)。

(2)报告期内,公司共同合作投资项目的相关进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作项目名称鸿贵园经典名城怡景花园泰宁华府联康城弘和帝璟
计划投入金额590,000,000.00560,000,000.00600,000,000.00210,000,000.00600,000,000.00168,000,000.00
计划投入时间合作期内分期投入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入的金额--29,215,204.0011,500,000.002,750,000.00455,000.0030,950,000.00
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的收益(不含税)76,060,849.3469,680,151.5375,090,264.4325,979,882.0372,581,823.3918,324,551.94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投入的金额588,500,000.00522,765,296.00599,640,000.00208,750,000.00599,815,000.00166,450,000.00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取得的收益(不含税)384,892,287.06313,686,443.07278,571,709.2779,052,712.11178,989,507.6845,145,070.90
预计资金回收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2021年11月15日前2021年11月15日前2021年6月30日前2021年11月15日前2021年3月30日前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同合作投资业务累计已投入金额2,685,920,296.00元,本报告期末减值准备余额80,420,500.00元,本报告期期末余额2,605,499,796.00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投资的六个合作项目均运作正常。鸿贵园开发项目Ⅰ区1-25栋全部完成并已交楼,已完成全面施工、各项验收及综合验收,已交房给客户;鸿贵园Ⅱ区1-32栋已全部完成报建手续,1-32栋已达预售状态,其中1-11栋内外装饰基本完工;2-7栋电梯已安装;2-11栋主门框、公共防火门框、铝合金窗框已安装;12-18栋主体框架已封顶,砌体已完成,内抹灰已完成、外墙贴料已完成、外架已拆除;19-22栋主体框架已完成,砌体已完成、内外墙抹灰已完成、外墙贴料已完成、外架已拆除;23-24栋主体框架已完成,砌体已完成,外墙粗底1-天面层、内墙抹灰已完成、外墙贴料已完成、外架已拆除;25栋主体框架已完成、二次结构浇捣、砌砖至17层;26-27栋主体框架已完成、二次结构浇捣、砌砖至12层;28-30栋主体框架已完成、二次结构浇捣至17层、砌砖15层;31栋主体框架12层梁板;32栋主体框架11层梁板。

经典名城开发项目一期A1、A2、D栋外墙贴饰面砖完成96%,外架拆除完成95%,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完成95%,窗扇完成75%,周边回填完成98%;B1、B2、B3、C1、C2栋外墙贴饰面砖完成99%,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完成98%;B1、B2、B3栋窗扇安装完成95%,南边室外管网已完成;C1、C2栋窗扇安装已完成;园林绿化完成50%;二期拆迁完成90%,支护桩施工工作暂停施工,其中搅拌桩已完成85%,项目报建正在办理中。

怡景花园开发项目一期1#楼至7#楼现已完成装修、围挡拆除、门坪绿化工作;一期工程1#楼至7#楼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期砼冠梁已完成,基坑周边边坡锚杆和喷锚已完成,土方工作完成130,000.00立方米, 8#楼施工至二层、9#楼施工至±0基础、10#楼施工至负二层;16#楼需调整户型暂停施工;二期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

泰宁华府开发项目1-4#楼已完成报建手续,1#、2#、3#、4#楼已办理预售许可证,其中1#、2#、3#楼主体及电梯前室装修已完成,电梯安装已完成,正在进行入户门及窗扇安装; 4#楼安装工程已经完成,待其它栋号完成后一起进行竣工验收;地下室及园林完成进度:地下室人防施工已完成,地下室消防施工基本完成,发电机及生活水泵已完成,正在进行低压电及园林施工。

联康城开发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施工场内 “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98%,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电信网络已经安装可以使用,临时围墙已施工完成具备使用,场内临时道路路基已完成95%,场内临时排水系统已完成施工,地质勘察已完成,基坑支护桩施工已完成60%,土方工程施工已完成10%。

弘和帝璟开发项目1、2、3、5、6、7、8栋楼已完成封顶,砖墙及批灰已全部完成,喷漆已由上至下25层已喷完,已拆架,所有公共部位已装修完毕;铝合金门窗工程全小区已完成窗框安装,已基本完成玻璃安装;各栋电梯已安装完毕,正在调试中;小区配套设施正在施工中,绿化主体工程也已在施工中。

3.2.3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期末余额的总股本606,872,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412,329.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82,061,6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88,933,815股。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于2020年7月7日实施完毕。

3.2.4 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日收到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坚力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坚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坚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详见公告临2020-032)。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选彭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变更为彭胜先生(详见公告临2020-037、临2020-03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胜
日期2020年10月26日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3,998,717.29101,519,469.0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3,013,844.3765,098,395.15
应收账款2,818,737.0038,232,127.1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16,863.9317,510,733.2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9,034,830.305,190,351.4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3,134,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821,143.959,821,143.9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69,84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4,054,952,025.133,604,068,532.98
流动资产合计4,564,796,161.973,841,440,752.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20,100,224.341,220,100,224.3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56,474,012.3358,634,976.05
固定资产37,562,279.9540,094,253.7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1,600,859.4311,985,450.6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4,891,841.9727,233,253.08
其他非流动资产2,235,659,796.002,589,06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586,289,014.023,947,108,157.83
资产总计8,151,085,175.997,788,548,910.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3,612,785.21380,539,591.8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156,918.6315,489,564.54
预收款项6,460,217.67
合同负债5,542,264.0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8,941.602,424,981.63
应交税费155,959,144.08147,497,067.02
其他应付款2,650,197.273,240,912.9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2,000,000.0027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759,638.89819,333.34
流动负债合计914,689,889.75826,471,669.0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43,000,000.0027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63,752,035.4063,752,035.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06,752,035.40333,752,035.40
负债合计1,221,441,925.151,160,223,704.4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788,933,815.00606,872,16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26,611,384.571,808,673,034.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87,216,906.21187,216,906.2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9,503,980.62279,503,980.6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406,422,543.903,118,147,752.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288,688,630.306,000,413,839.33
少数股东权益640,954,620.54627,911,367.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929,643,250.846,628,325,206.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8,151,085,175.997,788,548,910.82

法定代表人:彭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2,972,611.46100,641,381.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3,013,844.3765,098,395.15
应收账款2,818,737.0038,232,127.1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16,863.9317,510,733.26
其他应收款408,008,519.05130,591,837.5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3,134,000.00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2,374.89525,579.07
流动资产合计518,232,950.70352,600,053.7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641,676,482.854,641,676,482.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20,100,224.341,220,100,224.3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56,474,012.3358,634,976.05
固定资产37,495,767.4040,004,947.4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1,589,512.2111,971,728.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6,165,338.527,062,267.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5,973,501,337.655,979,450,626.44
资产总计6,491,734,288.356,332,050,680.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3,612,785.21380,539,591.8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2,773,135.7414,105,781.65
预收款项6,460,217.67
合同负债5,542,264.07
应付职工薪酬8,941.602,331,111.63
应交税费28,804,756.2217,636,364.96
其他应付款2,654,948.78218,116,112.9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15,396,831.62639,189,180.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8,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63,752,035.4063,752,035.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1,752,035.4063,752,035.40
负债合计587,148,867.02702,941,216.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788,933,815.00606,872,16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58,040,633.711,840,102,283.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87,216,906.21187,216,906.2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68,791,002.49268,791,002.49
未分配利润3,001,603,063.922,726,127,106.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904,585,421.335,629,109,464.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491,734,288.356,332,050,680.17

法定代表人:彭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合并利润表2020年1—9月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第三季度(7-9月)2019年第三季度(7-9月)2020年前三季度(1-9月)2019年前三季度(1-9月)
一、营业总收入169,530,959.95630,185,881.47522,878,032.44996,908,011.52
其中:营业收入169,530,959.95630,185,881.47522,878,032.44996,908,011.5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9,635,368.06209,019,926.5272,421,712.61279,839,444.97
其中:营业成本4,418,474.16195,070,970.1029,579,719.75242,254,724.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188,239.282,027,293.883,669,098.504,522,434.2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4,212,407.364,165,464.4714,171,011.2113,228,183.43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9,816,247.267,756,198.0725,001,883.1519,834,103.14
其中:利息费用7,120,020.984,868,553.3021,178,445.2615,091,002.85
利息收入116,883.2785,515.32234,008.54121,770.70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533,499.204,820,256.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90,608.961,155,641.9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9,895,591.89421,165,954.95473,580,427.99723,044,464.47
加:营业外收入472,564.205,506,952.054,949,673.838,248,927.46
减:营业外支出17,684,218.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0,368,156.09426,672,907.00460,845,883.35731,293,391.93
减:所得税费用37,702,968.34106,668,226.75119,315,508.97181,556,256.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2,665,187.75320,004,680.25341,530,374.38549,737,135.7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2,665,187.75320,004,680.25341,530,374.38549,737,135.7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0,444,559.82110,341,845.28328,487,120.87324,750,971.4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220,627.93209,662,834.9713,043,253.51224,986,164.3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
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12,665,187.75320,004,680.25341,530,374.38549,737,135.7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10,444,559.82110,341,845.28328,487,120.87324,750,971.4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220,627.93209,662,834.9713,043,253.51224,986,164.3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90.420.5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190.420.5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彭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9月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第三季度(7-9月)2019年第三季度(7-9月)2020年前三季度(1-9月)2019年前三季度(1-9月)
一、营业收入63,071,005.0275,177,022.56204,686,264.35227,731,765.66
减:营业成本11,121,152.0322,460,221.1047,864,185.7569,643,975.12
税金及附加368,543.36389,462.021,148,442.761,143,761.9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496,017.533,737,744.3011,755,814.9911,791,031.86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9,941,395.787,255,030.1224,414,913.5618,366,060.91
其中:利息费用7,120,020.984,868,553.3021,178,445.2615,091,002.85
利息收入112,187.8719,803.33220,994.8044,200.31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4,880,621.62226,672,513.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21,308.424,827,515.4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8,143,896.3241,334,565.02362,562,220.49358,286,964.91
加:营业外收入87,258.23719,691.42685,348.12
减:营业外支出17,60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8,143,896.3241,421,823.25345,681,911.91358,972,313.03
减:所得税费用9,535,974.0810,355,455.8233,793,624.6833,012,922.0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607,922.2431,066,367.43311,888,287.23325,959,391.0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607,922.2431,066,367.43311,888,287.23325,959,391.0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8,607,922.2431,066,367.43311,888,287.23325,959,391.0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50.400.5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50.400.54

法定代表人:彭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9月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前三季度 (1-9月)2019年前三季度 (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72,972,038.061,080,005,401.9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52,825.248,477,333.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8,124,863.301,088,482,735.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303,178.98267,445,852.8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958,670.705,677,675.62
支付的各项税费133,744,383.95176,364,025.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5,401,176.94213,783,337.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3,407,410.57663,270,891.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82,547.27425,211,843.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9,335,204.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399,499.204,820,256.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2,40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8,734,703.20217,220,25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6,069,860.98385,877,050.09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6,069,860.98385,877,050.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35,157.78-168,656,794.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93,000,000.00333,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3,000,000.00346,3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4,900,000.00302,332,549.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3,003,046.7575,134,826.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1,254.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7,903,046.75378,168,630.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03,046.75-31,868,630.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520,751.80224,686,418.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1,519,469.0934,080,096.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998,717.29258,766,514.26

法定代表人:彭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9月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前三季度 (1-9月)2019年前三季度 金额(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8,403,932.39260,062,480.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40,686.22836,183.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9,344,618.61260,898,664.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508,405.98123,238,282.3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99,537.534,821,616.80
支付的各项税费23,434,479.6055,930,914.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531,728.149,311,073.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574,151.25193,301,887.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770,467.3667,596,776.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31,746,621.62226,672,513.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1,746,621.62226,672,513.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94,860.982,589,952.93
投资支付的现金351,43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4,860.98354,019,952.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451,760.64-127,347,439.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93,000,000.00333,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6,876,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3,000,000.00570,376,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9,900,000.00293,582,549.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7,471,285.5843,178,543.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1,519,712.52701,254.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8,890,998.10337,462,347.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5,890,998.10232,914,152.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668,770.10173,163,490.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0,641,381.5622,754,878.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972,611.46195,918,369.04

法定代表人:彭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4.2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1,519,469.09101,519,469.0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5,098,395.1565,098,395.15
应收账款38,232,127.1638,232,127.1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7,510,733.2617,510,733.2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5,190,351.405,190,351.4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821,143.959,821,143.9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604,068,532.983,604,068,532.98
流动资产合计3,841,440,752.993,841,440,752.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20,100,224.341,220,100,224.3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58,634,976.0558,634,976.05
固定资产40,094,253.7440,094,253.7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1,985,450.6211,985,450.6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7,233,253.0827,233,253.08
其他非流动资产2,589,060,000.002,589,06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947,108,157.833,947,108,157.83
资产总计7,788,548,910.827,788,548,910.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80,539,591.88380,539,591.8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5,489,564.5415,489,564.54
预收款项6,460,217.67-6,460,217.67
合同负债6,460,217.676,460,217.6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424,981.632,424,981.63
应交税费147,497,067.02147,497,067.02
其他应付款3,240,912.983,240,912.9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0,000,000.0027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819,333.34819,333.34
流动负债合计826,471,669.06826,471,669.0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70,000,000.0027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63,752,035.4063,752,035.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33,752,035.40333,752,035.40
负债合计1,160,223,704.461,160,223,704.4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06,872,165.00606,872,16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808,673,034.571,808,673,034.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87,216,906.21187,216,906.2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9,503,980.62279,503,980.6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118,147,752.933,118,147,752.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000,413,839.336,000,413,839.33
少数股东权益627,911,367.03627,911,367.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628,325,206.366,628,325,206.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788,548,910.827,788,548,910.82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本年年初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0,641,381.56100,641,381.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5,098,395.1565,098,395.15
应收账款38,232,127.1638,232,127.1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7,510,733.2617,510,733.26
其他应收款130,591,837.53130,591,837.5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25,579.07525,579.07
流动资产合计352,600,053.73352,600,053.7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641,676,482.854,641,676,482.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20,100,224.341,220,100,224.3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58,634,976.0558,634,976.05
固定资产40,004,947.4040,004,947.4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1,971,728.4811,971,728.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7,062,267.327,062,267.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5,979,450,626.445,979,450,626.44
资产总计6,332,050,680.176,332,050,680.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80,539,591.88380,539,591.8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105,781.6514,105,781.65
预收款项6,460,217.67-6,460,217.67
合同负债6,460,217.676,460,217.67
应付职工薪酬2,331,111.632,331,111.63
应交税费17,636,364.9617,636,364.96
其他应付款218,116,112.98218,116,112.9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39,189,180.77639,189,180.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63,752,035.4063,752,035.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3,752,035.4063,752,035.40
负债合计702,941,216.17702,941,216.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06,872,165.00606,872,16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840,102,283.711,840,102,283.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87,216,906.21187,216,906.2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68,791,002.49268,791,002.49
未分配利润2,726,127,106.592,726,127,106.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629,109,464.005,629,109,464.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332,050,680.176,332,050,680.17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本年年初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

4.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 1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4.4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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