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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2018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8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文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莉芬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1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PPP项目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公司、城镇运营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广东明珠
公司的外文名称Guangdong Mingzhu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GDMZ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杏朱东奇
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电话0753-33272820753-3327282
传真0753-33385490753-3338549
电子信箱gdmzh@gdmzh.comgdmzh@gdmzh.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兴宁市官汕路9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4500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4500
公司网址http://www.gdmzh.com
电子信箱600382@gdmzh.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明珠600382

六、 其他有关资料√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熊永忠、张腾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国庆、陈春芳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1、公司于2017年3月25日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由付灵钧先生、韩松先生变更为葛文兵先生和韩松先生(详见公告临2017-016)。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由葛文兵先生和韩松先生变更为马国庆先生和韩松先生(详见公告临2017-055)。

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由马国庆先生和韩松先生变更为马国庆先生和郭湘女士(详见公告临2017-060)。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由马国庆先生和郭湘女士变更为马国庆先生和陈春芳女士(详见公告临2018-024)。

2、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履行督导责任。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18,791,999.02270,594,524.5417.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02,660.13167,174,656.038.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649,999.45151,307,575.55-23.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266,021.14-719,864,075.2083.7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64,401,877.765,098,738,083.603.25
总资产6,861,381,961.636,677,762,230.172.7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368.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368.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32-21.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13.44增加0.0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33.11减少0.88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92,684,953.15本发生额明细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3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18,687.01本发生额明细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35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60,121.86本发生额明细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544.91本发生额明细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304,569.51
所得税影响额-23,219,076.74
合计66,352,660.68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业务包括:参与PPP模式项目合作,致力于土地一级开发;参与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贸易业务;参与实业投资,如参股、控股实业;对公司现有物业对外出租等。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为:

1、贸易业务以钢材、五金配件等为交易标的的贸易业务是公司多年来持续经营的主业之一。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品牌、资金、资源、信誉等优势,在获得下游客户需求订单信息并签订相应合同后,及时组织业务人员开展贸易物资产品的采购工作,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做好风险控制,坚持货比多家并以产品最优性价比为选择标的产品的首要标准,选择信誉良好的客户作为长期合作伙伴。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均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贸易业务,未出现违约导致坏账的现象,各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自2016年12月起,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通过共同合作投资的方式参与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鸿贵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5.9亿元参与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房地产”)的“鸿贵园”(Ⅰ区、Ⅱ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鸿贵园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鸿贵园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兴宁市宁新大岭村,该项目Ⅰ区和Ⅱ区总建筑面积约58.66万平方米。其中,项目Ⅰ区(1#至25#楼)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4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89万平方米;项目Ⅱ区(1#至32#楼)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77万平方米(详见公告临2016-053)。

2016年12月5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与鸿源房地产签订了关于鸿贵园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HYFDC2016.12.05-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48个月,合作期内由置地公司分期向鸿源房地产出资总额不超过5.9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鸿源房地产支付鸿贵园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鸿源房地产承诺以置地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置地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鸿源房地产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置地公司出资额。为保证置地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鸿源房地产将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作抵押,并由其控股股东等为鸿源房地产本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手续均已办妥(详见公告临 2016-056)。

(2)“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5.6亿元,参与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贸易”)的“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经典名城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经典名城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兴宁纺织路,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2,886.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3,633.98平方米。其中,项目一期规划用地面积17,209.02平方米,建筑面积80,160.76平方米;项目二期规划用地面积45,677.24平方米,建筑面积223,473.22平方米。(详见公告临2016-052)

2016年12月19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公司”)与富兴贸易签订了关 于经典名城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GZFM-FXMY2016.12.19—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36个月,合作期内由广州阀门公司分期向富兴贸易出资总额不超过5.6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富兴贸易支付经典名城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富兴贸易承诺以广州阀门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广州阀门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广州阀门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富兴贸易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广州阀门公司出资额。为保证广州阀门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富兴贸易将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作抵押,并由其控股股东等为富兴贸易本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手续均已办妥(详见公告临2016-060)。

(3)“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3.0亿元参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旺房地产”)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怡景花园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怡景花园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宫前村,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48,3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98,861平方米(详见公告临 2017-004)。

2017年1月16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订了关于怡景花园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36个月,合作期内由置地公司分期向鸿源房地产出资总额不超过叁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佳旺房地产支付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佳旺房地产承诺以置地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置地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佳旺房地产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置地公司出资额。为保证置地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佳旺房地产将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作抵押,并由其控股股东等为佳旺房地产本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手续均已办妥(详见公告临 2017-007)。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同意置地公司增加对怡景花园开发项目共同合作投资款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增加投资后置地公司向怡景花园开发项目共同合作投资款项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详见公告临 2018-038)。

(4) “泰宁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康城”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报表附注十三-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3、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暨签订<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4-037)。2014年11月20日,公司与政府方、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8月4日更名为“广东旺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平二建”或“旺朋集团”)签订《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土地

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等,该等协议的签订业经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

(1)土地一级开发的业务模式:

兴宁市人民政府、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以下合称“政府方”)指定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恩平二建共同成立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政府方授权项目公司作为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南部新城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项目公司开发取得的收益按股权比例分别向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进行分配。

项目公司的主要义务:

1) 为南部新城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提供资金;2) 完成南部新城项目的土地平整、道路管网、安置房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并提供资金,建成后归政府方所有;

3) 项目公司为上述1)和2)提供的资金不超过75.379亿元。政府方的主要义务:

1) 完成南部新城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2) 南部新城项目直接成本超过75.379亿元后,由政府方筹集和提供相关资金;3) 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南部新城项目范围内不少于6,000亩的商住用地且每亩出让价格不低于191万元/亩,并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基金和税费后支付给项目公司;

4) 向项目公司支付贷款利息专项资金和亏损弥补专项资金;5) 根据公司和恩平二建缴纳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7.36%的年利率,每月向公司和恩平二建支付投资弥补专项资金。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1、贸易业务:2018年上半年,国家不断深化对经济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国家继续强化“脱虚向实”的发展理念,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此背景下,兴宁地区的钢材、五金配件等市场需求存续,为公司贸易业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基础。贸易业务一般具有“高周转、低毛利”的经营特点,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上市公司的品牌、资金、信誉等优势,以满足当地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基本保持了公司贸易业务的持续发展。

2、实业投资:多年来,公司秉承实业投资的发展方向,针对不同投资对象,分别采用股权投资或共同合作方式实现投资:股权投资方面,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投资涉足酒业、铁矿、金融、汽车制造等行业,在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中,参与部分参股公司的增资扩股,预计可实现公司的预期投资收益;2018年上半年兴宁市房地产市场仍属于刚需市场,不存在去库存任务,较为优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备客户基础,借势这一客观积极因素,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共同合作投资模式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顺利实施。

3、参与PPP模式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在一级开发过程中,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PPP模式是当前土地一级开发的创新举措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国务院指出:发展PPP模式有利于使广

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利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公司自2014年11月通过PPP模式参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以来,在兴宁市城镇化建设加速发展及兴宁市土地市场前景日益看好的背景下,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竞争优势,促使公司获得集中资金致力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有利于推进该项目的实施进程,实现公司预期收益。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62.2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业务应收款项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44.7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贸易业务款项所致。
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618.7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贸易合同约定预付的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应收利息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210.6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计提的回报款及参与共同合作投资开发项目计提的合作利润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回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及金融机构借款保证金所致。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适用 □不适用

1、拥有优质资产的优势。公司通过PPP模式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受到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该项目已持续为公司带来稳定收入;公司参股的优质铁矿企业,属国民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资源型产业,近年来为公司获取了丰厚的投资回报,有效地促进了公司效益稳步增长;公司参股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前景广阔;公司参股的金融类企业,是国民经济扶持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稳定投资回报。

2、高效灵活的投资经验。公司近年来主要深耕于投资领域,发展价值投资,在管理团队不断提高投资能力的同时,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构建了结构简单、成本可控的业务模式,有利于公司资本发展多元化经营,达到进、退灵敏,易于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致力于战略调整工作。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各种内外部挑战,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负责任的态度,发扬同心同德,团结合作精神,秉承“致力实业投资,做优做强广东明珠”的经营理念,以“稳健经营”、“风险控制”为核心,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努力完成董事会的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791,999.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1%;实现营业利润263,892,789.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6%;实现利润总额263,905,334.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6%;实现净利润198,260,028.5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002,660.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649,999.4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57%。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PPP模式合作优势,通过进一步集中资源致力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继续增加资金投入力度,实现项目建设进度稳步推进。

截至2018年6月30日,项目公司累计已投入约324,023.8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方面已投入约158,752.53万元,建设成本方面(含安置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管网等)、公共设施(三所学校、四馆一场))已投入约165,271.27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取得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相关收入之投资弥补专项资金467,754,577.77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部新城项目稳步推进中,其中:

(1)征地拆迁工作方面:南部新城首期一级开发范围内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及征收手续用地面积8,152.556亩(含安置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等用地),正在实施征地拆迁范围面积约6,884亩。宁新片区、刁坊片区、福兴片区共征地拆迁面积约达293.52万平方米(约4,402.71亩,包括已完成征地拆迁但尚未达到收储结算手续的土地),共征收户数约3,588户。至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范围的约1,702.46亩(含安置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等用地)范围正在计划实施土地前期开发、收储结算手续。

(2)设施建设方面:三所实验学校工程:幼儿园工程已全部完成并于2017年9月移交使用,小学和中学初中部主体工程已完成并于2017年9月移交使用,中学高中部教学楼和宿舍楼已完成建设但未验收移交,围墙、道路等室外市政工程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迎宾大道(兴宁大道)工程:路面工程中具备施工条件的部分已完成施工,中桥和小桥完成施工尚待竣工验收,电力照明与信号工程已完成施工,兴宁大道于2018年1月20日实现主车道通车,目前仍有绿化工程等尚待完成。道路、桥梁工程:兴旺大桥全桥整体工程量包含附属工程、部分人行天桥全桥主体工程均已完成施工,目前仍有剩余绿化景观及桥面给排水工程未施工。兴宁市民广场(四馆一场)工程:建设用地已平整完毕,其中兴宁美术馆、兴宁图书档案馆已进入前期施工工作;安置房工程:目前安置房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福兴安置区三期围挡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打桩。

(3)土地出让方面:根据兴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9月29日发布的《兴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2017】07号成交公示》,地块编号为GP2017-29的土地已出让(其中12,787.25平方米(19.1808亩)位于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内)。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内出让地块GP2017-29号的出让收入扣除计提相关基金税费后的款项71,541,291.00元已在2017年度确认收益。上述出让地块GP2017-29号的出让收入中属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内的收入(?101,492,531.00元)扣除的“相关基金及税费”款项(?29,951,240.00元)中属于兴宁市本级收入的部分(具体金额待确定)应“以扶持资金的形式” 全额支付给项目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项目公司尚未收到该款项。

根据兴宁市南部新城控制详细规划,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征地拆迁的部分土地存在“夹心地”和市政基础设施未建设完善的情况,暂不具备出让条件。目前根据征地情况,近期拟供应南部新城首期一级开发范围内刁坊十六、十八、宁新十四号地块,面积约为260亩,用途均为商业、住宅用地。该3宗拟供应地块目前正在实施开发、收储、拟订供应方案等工作。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暂未获悉政府部门关于南部新城项目开发地块出让的明确后续计划,公司将及时关注政府部门关于土地出让计划的公告信息。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投资人民币5.90亿元参与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鸿贵园”(Ⅰ区、Ⅱ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公司”)投资人民币5.60亿元参与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的“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3.00亿元参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董事会同意置地公司增加对怡景花园开发项目共同合作投资款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增加投资后置地公司向怡景花园开发项目共同合作投资款项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共同合作投资的余额为122,420.0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共同合作投资业务收益8,892.60万元。

3、在原有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基础上,公司继续平稳开展贸易业务,充分发挥熟悉本地客户需求的优势,在了解下游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采购工作,以产品质优价优为公司选择供应商的首要标准。本报告期内实现贸易业务收入3,257.65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与参、控股公司的沟通、管理工作。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分红收益3,769,779.20元。

5、报告期内,公司之参股公司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兴宁联社”)正在推进改制组建农商行的工作,公司同意作为发起人之一,在兴宁联社的基础上发起设立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农商银行”),将公司所持有的兴宁联社股金3,025.32万股经量化后转为兴宁农商银行的股份3,025.32万股。如在兴宁联社清产核资等后量化转股比例发生变动的,以其清产核资等确定的结果为准。同时,公司同意认购兴宁农商银行本次募集新股份中的3,000.00万股,所需认购资金人民币6,6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800.00万元用于购买原兴宁联社的不良资产包份额)。兴宁农商银行的筹建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批准。本次兴宁联社改制组建兴宁农商银行成功且公司转股、认购成功实施后,公司将持有兴宁农商银行股份6,025.32万股,公司将不再持有原兴宁联社股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监管分局已受理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申请。

6、通过加强内控规范,严格审查各项支出,减少费用开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各部门通力合作保证公司日常业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岗位培训,推进人才引进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通过多种渠道依法依规传递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与投资者的及时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18,791,999.02270,594,524.5417.81
营业成本32,581,822.9135,163,228.59-7.34
财务费用11,821,303.5514,242,443.08-17.00
资产减值损失171,688.1780,370.99113.62
投资收益118,687.0124,338,738.17-99.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266,021.14-719,864,075.2083.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106,762.07545,583,340.54-69.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987,817.75573,121,914.38-111.1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7.8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收到的回报款及参与共同合作投资开发项目收到的合作利润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7.3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业务成本相对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7.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13.6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9.5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未收到参股公司分配的利润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3.7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支付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9.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收回到期理财投资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1.1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及归还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有三项:委托贷款业务收入、财务资助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具体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1)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变动之一:委托贷款业务收入60,121.86元,比上年同期增减少99.68%,主要原因是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回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本金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变动之二:财务资助业务收入92,684,953.1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对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所致;

3)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变动之三:投资收益(参股公司分红款)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未收到参股公司分配的利润所致。

(2)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32,952,209.720.4820,312,987.570.3062.2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业务应收款项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20,883,928.990.3037,783,259.530.57-44.7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贸易业务款项所致。
预付账款57,795,622.490.848,041,317.450.12618.7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贸易合同约定预付的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144,308,600.002.1046,450,136.770.70210.6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计提的回报款及参与共同合作投资开发项目计提的合作利润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00.0044,000,000.000.66-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回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及金融机构借款保证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79,503.300.00965,264.740.01-91.7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发放上年度末预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应交税费191,726,314.602.79125,411,847.941.8852.8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利润增加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5,471,032.000.089,313,488.520.14-41.2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度末计提的律师服务费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218,323.460.6370,910,559.431.06-39.05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合同约定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40。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投资额报告期初投资额增加比例(%)主要原因
904,477,682.73954,477,682.73-5.2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出让持有的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3.88%股权所致。

(1) 重大的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认缴股份认缴资金资金来源是否涉诉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000.006,600.00自有资金

注: 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同意认购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农商银行”)本次募集新股份中的3,000.00万股,所需认购资金人民币6,6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800.00万元用于购买原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不良资产包份额)。具体认购事宜按照《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及所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办理。兴宁农商银行的筹建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批准。本次兴宁联社改制组建兴宁农商银行成功且公司转股、认购成功实施后,公司将持有兴宁农商银行股份6,025.32万股,公司将不再持有原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详见公告:临2018-034)。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监管分局已受理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申请。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共同合作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同合作投资项目的相关进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作项目名称鸿贵园经典名城怡景花园
计划投入金额590,000,000.00560,000,000.00300,000,000.00
计划投入时间合作期内分期投入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入的金额-30,000,000.0080,700,000.00214,000,000.00
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的收益(不含税)47,913,207.7126,378,349.1514,634,434.01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投入的金额560,000,000.00382,200,000.00282,000,000.00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取得的收益(不含税)156,660,682.44109,521,724.5353,815,227.33
预计资金回收时间2020年12月5日前2019年12月19日前2020年1月16日前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投资的三个合作项目均运作正常。“鸿贵园”开发项目一区1-25栋全部完成并已交楼,其中1-13栋已完成全面施工及各项验收,14-25栋完成所有施工项目,消防、人防、防雷规划尚待验收,鸿贵园二区1-32栋已全部完成报建手续,1-8栋及11栋已达预售状态,其中1-7栋已完成砌体,8-13栋主体已浇完,其中8栋已建至14层,9栋建至5层,10栋建至4层,11栋建至13层,12、13栋建至负一层梁板砼阶段,14-16栋已砌完承台砖模, 17-18栋已浇完承台垫层砼,19-20栋处于开挖承台土方阶段,21-32栋处于挖桩阶段。“经典名城”开发项目一期施工全面展开,其中B1、B2、B3、C1、C2栋已封顶,并完成5层砌体,A、D栋已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手续正在办理中;二期拆迁完成约90%,报建手续正在办理中。“怡景花园”开发项目一期1#、2#楼完成1至天面层,3#完成1层至11层,5# 完成1层至9层,6#完成1层至11层,7#完成1层至10层;二期砼冠梁已完成,土方工作共210,000平方米,已完成30,000平方米;幼儿园主体已完工。

2)委托贷款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起始日期委托贷款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年化 收益率 (%)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28,000,000.002015年1月20日2018年1月16日自有资金用于偿还鸿源集团贷款及流动资金5.462560,121.86正常收回
合计28,000,000.0060,121.86

注:根据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的议案》并形成的决议精神,公司通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兴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总额为不超过26,000万元,该贷款在2014年度已发放8,000.00万元、2015年发放9,800.00万元,至报告期末共发放委托贷款金额17,800.00万元,其中在2015年度收回6,800.00万元, 2016年度收回8,100.00万元,2017年度收回100.00万元,2018年1月16日收回2,80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委托贷款余额为0元,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本息已全部收回。

3)委托理财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实际 收益或损失 (含税)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银行理财产品80,000,000.002017年12月2日2018年1月5日募集资金保本保证收益型3.20%238,465.75正常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银行理财产品180,000,000.00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8日募集资金保本浮动收益型2.30%158,794.52正常收回
合计260,000,000.00397,260.27

注:上表中委托理财起始日期为起息日。

本报告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主体均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金管理本金合计26,000.00万元 ,收回现金管理本金26,000.00万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397,260.27元,其中归属于本报告期实际收益不含税为118,687.01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现金管理本息已全部收回。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 □不适用1、控股子公司

(1)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① 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0,000,000.00
本公司持股比例90.00%
经营范围阀门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销售:钢材,建筑材料,电器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暖器材,百货,针、纺织品,棉纱;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2018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1,078,516,536.29
净资产625,309,585.30
营业收入69,252,405.89
营业利润51,527,801.55
净利润38,645,851.1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本报告期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23%。

(2)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① 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000,000.00
本公司持股比例100.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实业投资;设备和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2018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1,412,114,918.40
净资产1,034,056,862.57
营业收入112,358,538.13
营业利润111,455,080.94
净利润83,600,509.3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本报告期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5.93%。

(3)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① 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000.00
本公司持股比例92.00%
经营范围土地一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开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经营管理;拆迁安置相关服务;能源及交通行业投资及管理;教育产业投资及管理;文化传媒投资及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2018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3,747,532,955.95
净资产3,076,482,680.49
净利润12,392,783.3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参股公司

(1)主要参股公司

①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0,000,000.00
本公司持股比例19.9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露天开采铁矿。一般经营项目:加工、销售:铁矿、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材料、非金属矿产品及原材料;电子、机械、建材产品的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业开发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00,000,000.00
本公司持股比例15.00%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

注: 公司直接持有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5.00%,公司还通过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6.57%,合计持有出资比例21.57%。

③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2,000,000.00
本公司持股比例18.42%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白酒、黄酒、其他酒(配制酒);采购酿酒原辅材料;回收旧酒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其他参股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参股公司名称本公司持股比例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15.00%
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7.97%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8%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2018年下半年度,公司将继续关注如下风险:PPP项目公司关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违反相关协议约定的风险、共同合作投资项目风险、财务资助风险、贸易业务风险、参股公司经营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面对的风险,公司在2018年下半年度将继续作为重点工作安排进行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PPP项目公司对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跟踪签约各方责、权、利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开展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对共同合作投资的各项目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做好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确保投资及收益的安全回收;对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业务做好跟踪调查,确保财务资助款项及回报款项按期收回;对贸易业务采取加强客户信用评价及合同评审、管理跟踪等工作,切实做到全面防止贸易风险的发生;加强对参股公司及公司财务资助单位的经营状况跟踪了解、分析、调研,及时防范、降低因对方公司经营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的投资损失,加强对投资行业管理的风险控制,在现有人员、技术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参股投资领域人才、技术培养。

(三) 其他披露事项□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4月20日www.see.com.cn2018年4月21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不适用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不适用
每10股转增数(股)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张伟标在不对广东明珠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本人及公司/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其所能地减少与广东明珠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或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明珠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关联方回避制度,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确保不侵害广东明珠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承诺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
解决同业竞争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张伟标除投资广东明珠及其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本人目前未从事其他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除广东明珠及其附属公司外,在本公司/本人持有广东明珠股份(包括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将来控制的公司/企业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广东明珠,并将该商业机会或投资让予广东明珠。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广东明珠造成的全部损失。承诺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
其他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前,本公司承诺不再增加对外委托贷款的总额度,保证不通过任何方式将募集资金直接或以各种方式间接用于委托贷款。2015年11月6日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成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股份限售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认购的广东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2015年5月18日至2019年11月21日
东所作承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注:1、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

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或规划综合分析权衡后提出预案(详见公告:临2015-026)。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均严格按照《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6月15日实施完毕。

2、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18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42%),累计增持不超过9,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6%),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告:临2018-008)。

至2018年6月11日止,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9,318,0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96%,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详见公告:

临2017-041)。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据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养生公司”)出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占健康养生公司注册资本的3.88%)全部转让给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健康养生公司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告临2018-006)

2018年1月30日,公司收到养生山城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000万元,2018年2月11日,健康养生公司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为本次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融资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实际控制人就本次融资授信提供反担保。本次融资期限为不超过叁年。(详见公告临2016-035)

2、根据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申请委托贷款;向深圳市燕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人)申请信托贷款。此次融资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该等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和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就该等贷款业务提供反担保。本次融资期限为不超过贰年。(详见公告临2016-037)

3、根据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委托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申请委托贷款,并拟向深圳市燕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人)申请信托贷款。此次融资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该等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和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对上述担保方就该贷款业务提供反担保。本次融资期限为不超过贰年(详见公告临2017-053)。

4、根据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养生”)与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公司”)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编号:2017.10.10-01),广州公司向健康养生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财务资助款,期限自2017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止;年回报率为18%,回报款期满后一次收回;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投资及归还贷款等。

根据健康养生公司与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置地”)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编号:2017.08.22-01),明珠置地向健康养生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财务资助款,期限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止;年回报率为18%,回报款期满后一次收回;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投资及归还贷款等。

公司关联方张坚力、健康养生公司及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上述资助款提供担保,本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财务资助回报款合计92,684,953.15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广州公司向健康养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的余额为10,000万元,明珠置地向健康养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的余额为10,000万元。健康养生应向广州公司及明珠置地支付的财务资助回报款已全额收回。

广州公司、明珠置地对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展期事项详见本财务报告报表附注十三-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350,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350,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350,0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3.9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0

3 其他重大合同□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梅州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事项2017年8月29日,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张坚力及其控制的企业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日始,除须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张坚力通过兴宁众益福在广东明珠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向股东大会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以及行使其他股东权利之时或张坚力向深圳金信安和兴宁金顺安表达向广东明珠行使上述股东权利意见时,保持与张伟标意见一致;并且,当张坚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时或张坚力通过其控制的除兴宁众益福外的其他方持有公司股份时,其亲自行使或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方行使对公司的上述股东权利时,亦保持与张伟标意见一致。兴宁众益福在广东明珠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向股东大会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以及行使其他股东权利之时,保持意见与深圳金信安一致。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后,在行使股东权利过程中,张坚力保持与张伟标意见一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该协议签订前后未发生变化,仍为张伟标(详见公告临2017-052)。

截至2018年6月30日,张伟标、张坚力的持股情况如下: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6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4,048,223股新股。

2016年11月21日,公司以15.99 元/股的价格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25,078,142 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490.5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费用19,999,994.9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999,495.67 元。其中,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认购46,278,987股,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购51,311,069股、27,488,086股(发行情况详见公告:临2016-039)。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定持续督导期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报告期内,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46,278,9870046,278,987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9年11月21日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51,311,0690051,311,069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9年11月21日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27,488,0860027,488,086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9年11月21日
合计125,078,14200125,078,142//

二、 股东情况(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5,72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0114,612,03624.5546,278,987质押114,578,987境内非国有法人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6,090,00963,738,11813.6551,311,069质押63,371,069境内非国有法人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3,238,00133,976,0997.2827,488,086质押33,938,086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慈益商贸有限公司509,9005,130,4001.100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兴宁市和安顺商贸有限公司2,666,0004,636,0000.990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2,849,0004,599,0000.990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兴宁市新和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4,4004,375,6000.940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吴建乐613,0992,200,0000.470未知境内自然人
查根楼02,177,3300.470未知境内自然人
黄浪涛2,114,8002,114,8000.450未知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68,333,049人民币普通股68,333,049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12,427,049人民币普通股12,427,049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6,488,013人民币普通股6,488,013
深圳市慈益商贸有限公司5,130,400人民币普通股5,130,400
兴宁市和安顺商贸有限公司4,636,000人民币普通股4,636,000
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4,599,000人民币普通股4,599,000
兴宁市新和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375,600人民币普通股4,375,600
吴建乐2,200,000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
查根楼2,177,330人民币普通股2,177,330
黄浪涛2,114,800人民币普通股2,114,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46,278,9872019年11月21日0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51,311,0692019年11月21日0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27,488,0862019年11月21日0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66,194,674.17132,062,875.2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32,952,209.7220,312,987.57
应收账款320,883,928.9937,783,259.53
预付款项457,795,622.498,041,317.4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5144,308,600.0046,450,136.7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61,507,924.211,256,381.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8,409,526.898,409,526.8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44,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94,162,493,575.424,323,872,179.67
流动资产合计4,594,546,061.894,622,188,664.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904,477,682.73954,477,682.73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112,800,000.0012,8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1257,516,009.1759,117,613.01
固定资产1352,320,070.0253,966,507.4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410,373,199.4310,605,745.9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55,148,938.395,106,016.34
其他非流动资产161,224,200,000.00959,5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6,835,899.742,055,573,565.42
资产总计6,861,381,961.636,677,762,230.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311,520,000.00286,8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812,951,156.6918,131,939.79
预收款项19299,566.22299,566.2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2079,503.30965,264.74
应交税费21191,726,314.60125,411,847.94
应付利息221,856,264.231,956,266.9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35,471,032.009,313,488.5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43,218,323.4670,910,559.43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67,122,160.50513,788,933.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5650,797,891.66702,432,549.7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50,797,891.66702,432,549.73
负债合计1,217,920,052.161,216,221,483.27
所有者权益
股本26466,824,742.00466,824,7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71,948,720,457.571,948,720,457.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8215,984,455.31215,984,455.3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92,632,872,222.882,467,208,428.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264,401,877.765,098,738,083.60
少数股东权益379,060,031.71362,802,663.30
所有者权益合计5,643,461,909.475,461,540,746.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861,381,961.636,677,762,230.17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6,444,558.3840,295,348.0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2,952,209.7220,312,987.57
应收账款120,883,928.9937,783,259.53
预付款项57,795,622.498,041,317.45
应收利息-46,734.7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305,036,446.10218,599,716.47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4,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8,252,731.6936,432.47
流动资产合计491,365,497.37369,115,796.2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04,477,682.73954,477,682.73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2,800,000.0012,8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34,041,676,482.854,041,676,482.85
投资性房地产57,516,009.1759,117,613.01
固定资产52,242,989.7553,881,721.5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0,370,791.1310,602,487.6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6,197,024.885,865,997.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5,085,280,980.515,138,421,985.01
资产总计5,576,646,477.885,507,537,781.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11,520,000.00286,8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2,951,156.6918,131,939.79
预收款项299,566.22299,566.22
应付职工薪酬4,263.19861,548.78
应交税费70,066,119.6549,077,514.03
应付利息883,305.90831,936.7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82,653,032.00218,845,236.13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218,323.4670,910,559.43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21,595,767.11645,758,301.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547,891.6628,782,549.7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547,891.6628,782,549.73
负债合计631,143,658.77674,540,850.85
所有者权益:
股本466,824,742.00466,824,7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980,149,706.711,980,149,706.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05,271,477.18205,271,477.18
未分配利润2,293,256,893.222,180,751,004.50
所有者权益合计4,945,502,819.114,832,996,930.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576,646,477.885,507,537,781.24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合并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318,791,999.02270,594,524.54
其中:营业收入30318,791,999.02270,594,524.5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5,017,896.3360,283,308.42
其中:营业成本3032,581,822.9135,163,228.5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12,161,406.442,332,957.02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28,281,675.268,464,308.74
财务费用3311,821,303.5514,242,443.08
资产减值损失34171,688.1780,370.9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118,687.0124,338,738.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3,892,789.70234,649,954.29
加:营业外收入3612,544.9116,268.50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63,905,334.61234,666,222.79
减:所得税费用3765,645,306.0753,379,431.3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8,260,028.54181,286,791.4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8,260,028.54181,286,791.4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002,660.13167,174,656.03
2.少数股东损益16,257,368.4114,112,135.3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98,260,028.54181,286,791.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82,002,660.13167,174,656.0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257,368.4114,112,135.3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3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3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4137,192,483.56159,283,638.92
减:营业成本432,581,822.9135,163,228.59
税金及附加769,496.261,026,634.7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386,755.227,518,703.71
财务费用11,778,942.6713,761,560.52
资产减值损失1,324,110.3613,521.7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6,000,000.0021,882,806.4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9,351,356.14123,682,796.04
加:营业外收入280.0015,023.70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9,351,636.14123,697,819.74
减:所得税费用20,506,881.4525,450,774.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8,844,754.6998,247,044.81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8,844,754.6998,247,044.8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28,844,754.6998,247,044.8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0.21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1,800,277.69153,513,490.2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1,016,040.663,263,321.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816,318.35156,776,811.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1,220,910.0963,788,167.5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83,764.512,917,916.40
支付的各项税费13,822,314.8413,188,411.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251,555,350.05796,746,391.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0,082,339.49876,640,886.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266,021.14-719,864,075.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10,000,000.001,756,3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0,509.54153,297,599.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28,139.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0,500,509.541,909,625,739.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5,393,747.47484,042,398.89
投资支付的现金-88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6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1,393,747.471,364,042,398.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106,762.07545,583,340.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3,000,000.00503,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17,721,124.29142,825,616.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721,124.29645,825,616.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7,606,894.044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7,102,048.0030,978,702.1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1,72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4,708,942.0472,703,702.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987,817.75573,121,914.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12,147,076.82398,841,179.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123,454,896.37136,438,780.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111,307,819.55535,279,960.14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7,468,608.60153,526,366.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720.32102,498.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537,328.92153,628,865.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0,942,990.1041,010,403.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53,665.242,499,984.52
支付的各项税费1,348,344.4410,978,121.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60,636.375,221,307.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105,636.1559,709,81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431,692.7793,919,049.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8,000,000.001,3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6,103,249.2740,869,560.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103,249.2742,169,560.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88,012.6762,481.46
投资支付的现金-468,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688,012.67468,062,481.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415,236.60-425,892,921.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3,000,000.0053,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721,124.29354,280,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721,124.29407,280,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5,206,894.044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7,102,048.0030,978,702.1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2,388,776.971,72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4,697,719.0172,703,702.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976,594.72334,577,097.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129,665.352,603,225.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687,369.1156,780,136.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57,703.7659,383,362.51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66,824,742.001,948,720,457.57215,984,455.312,467,208,428.72362,802,663.305,461,540,746.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6,824,742.001,948,720,457.57215,984,455.312,467,208,428.72362,802,663.305,461,540,746.9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5,663,794.1616,257,368.41181,921,162.57
(一)综合收益总额182,002,660.1316,257,368.41198,260,028.5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338,865.97-16,338,865.97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338,865.97-16,338,865.97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6,824,742.001,948,720,457.57215,984,455.312,632,872,222.88379,060,031.715,643,461,909.47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66,824,742.001,948,720,457.57198,781,679.582,168,637,760.18295,480,972.885,078,445,612.2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6,824,742.001,948,720,457.57198,781,679.582,168,637,760.18295,480,972.885,078,445,612.2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150,835,790.0624,112,135.38174,947,925.44
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167,174,656.0314,112,135.38181,286,791.4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000,000.0010,0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0,000,000.0010,000,000.00
(三)利润分配-16,338,865.97-16,338,865.97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338,865.97-16,338,865.97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6,824,742.001,948,720,457.57198,781,679.582,319,473,550.24319,593,108.265,253,393,537.65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66,824,742.001,980,149,706.71205,271,477.182,180,751,004.504,832,996,930.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6,824,742.001,980,149,706.71205,271,477.182,180,751,004.504,832,996,930.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2,505,888.72112,505,888.72
(一)综合收益总额128,844,754.69128,844,754.6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338,865.97-16,338,865.97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338,865.97-16,338,865.97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6,824,742.001,980,149,706.71205,271,477.182,293,256,893.224,945,502,819.11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66,824,742.001,980,149,706.71188,068,701.452,042,264,888.954,677,308,039.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6,824,742.001,980,149,706.71188,068,701.452,042,264,888.954,677,308,039.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1,908,178.8481,908,178.84
(一)综合收益总额98,247,044.8198,247,044.8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338,865.97-16,338,865.97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338,865.97-16,338,865.97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6,824,742.001,980,149,706.71188,068,701.452,124,173,067.794,759,216,217.95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一、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1)历史沿革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1993年9月18日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3]61号”批准由原广东明珠球阀集团公司改组为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5月14日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8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1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50元。2001年1月11日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000000023440,股本为人民币170,873,300元。股票简称“广东明珠”,股票代码为“600382”。

2006年6月12日,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按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3股对价的方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170,873,300股,均为流通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91,0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7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0%。

根据2007年9月12日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2007年10月18日为股权登记日及总股本170,873,3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170,873,300.00元向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股份总额170,873,3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341,746,600股。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7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78,14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490.58元。变更后的认缴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66,824,742.00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6,682.47万股,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34,174.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21%;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2,507.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9%。

(2)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企业注册地:兴宁市官汕路99号。

组织形式: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总部地址:兴宁市官汕路99号。(3)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行业性质:批发业。主要经营活动:以贸易、实业投资、房地产及土地开发为主。(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6日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变化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变化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变化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变化

上述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参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持有子公司股权比例及表决权比例等情况参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承诺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依据本公司经营特点,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及一级土地开发业务,正常经营周期长于12个月,其发生的相关开发成本作为流动资产列示;其他资产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此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报表采用的会计方法编制合并报表时,在合并范围内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公司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A.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E.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3)当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时,将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方法进行核算。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对持有时间短(一般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发生时的国家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利润表中所有项目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有关反映发生数的项目采用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列示;“未分配利润”项目按折算后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其他各项目的金额计算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1)按照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本公司将拥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2)按照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再划分为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3)金融工具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应当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公司初始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对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等情况,使金融资产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司改按成本计量,该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等情况,使金融负债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司改按成本计量,该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与在活跃的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确定的金额;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准则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

公司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7)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中进行减值测试。主要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方法分别如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能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8)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据

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司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见附注三-11-(2)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账龄组合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2%2%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年5%5%
2-3年10%10%
3年以上
3-4年50%5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公司存货是指经营过程中持有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

(2)存货取得的计价方法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18处理。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发出按加权平均法及个别计价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方法核算。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照单个存货项目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则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企业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3)减值损失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4)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企业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应当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

(2)投资成本的确定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按持股比例享有在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之前所持被合并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以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债权人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20。

(6)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 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③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三-20所述方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直线法5-5031.94-19.4
机器设备直线法10-1536.47-9.7
运输设备直线法5-1039.7-19.4
办公设备直线法5-1039.7-19.4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① 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② 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③ 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 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20。

(5)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6)固定资产计价

① 外购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建成本由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②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③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以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成本。④ 以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对接受的固定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的计量: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所发生的直接建筑、安装成本及所借入款项的实际承担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核算,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原估计值进行调整。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以及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20。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A、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B、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计价:

A、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按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B、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是指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而发生的支出。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C、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换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E、非货币性交易投入的无形资产,以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成本。

F、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A、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确定。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公司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B、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C、无形资产的摊销公司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三-20所述方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1)适用范围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不含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商誉等。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①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 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③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⑤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⑥ 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⑦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6)商誉减值

公司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并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所述资产组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21.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其预计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2.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A、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B、设定受益计划: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A、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B、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5)职工薪酬的范围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3.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A、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B、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对于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在可行权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中: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对于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

以所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按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在可行权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对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G、分期行权的股份支付。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A、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B、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C、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借记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25.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a、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d、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e、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2)提供劳务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c、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工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4)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在贸易类产品销售收入、委托贷款业务收入、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相关收入及合作项目收入,均在满足上述原则时确认,具体为:贸易类产品的销售依据签订的销售合同发出货物,客户收到货物并对产品验收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委托贷款系公司通过银行委托给贷款人的投资业务,在贷款期根据贷款额度和贷款时间计算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合作项目系公

司与合作方对实业项目进行投资的投资业务,在合作期根据出资额及出资时间计算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相关收入系公司取得的与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相关的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政府下拨专项收入等,在取得土地出让及政府专项款的下拨文件及相关证据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

的资本。

本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其中: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

(4)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的核算方法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减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28.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营业收入16%、13%、10%、6%、5%、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流转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交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交流转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25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25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25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751.801,967.55
银行存款111,305,067.75123,452,928.82
其他货币资金54,886,854.628,607,978.91
合计166,194,674.17132,062,875.2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贷款保证金及存出投资款。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票据32,952,209.7220,312,987.57
合计32,952,209.7220,312,987.57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不存在已质押及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029,521.34100.009,145,592.3530.4620,883,928.9947,363,758.51100.009,580,498.9820.2337,783,259.5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30,029,521.34/9,145,592.35/20,883,928.9947,363,758.51/9,580,498.98/37,783,259.5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21,309,978.56426,199.572.00%
1年以内小计21,309,978.56426,199.572.00%
1至2年5.00%
2至3年10.00%
3年以上
3至4年300.01150.0150.00%
4至5年80.00%
5年以上8,719,242.778,719,242.77100.00%
合计30,029,521.349,145,592.35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434,906.63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排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占总额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兴宁市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9,555,119.911年以内31.82%191,102.40
兴宁市桓胜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565,840.631年以内11.87%71,316.81
广东鸿源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794,842.321年以内9.31%55,896.85
兴宁市源昶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782,322.651年以内9.27%55,646.45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512,638.131年以内8.37%50,252.76
合计21,210,763.6470.64%424,215.27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7,791,516.8499.998,037,211.8099.95
1至2年
2至3年4,105.650.014,105.650.05
3年以上
合计57,795,622.49100.008,041,317.45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排名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总额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梅州市昇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材料款55,715,508.791年以内96.22%-
广州景安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材料款1,785,219.501年以内3.08%-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销售分公司材料款278,888.551年以内0.48%-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泰度量衡有限公司材料款65,300.005年以上0.11%65,300.00
江苏省镇江市华夏电器设备厂材料款26,000.005年以上0.04%26,000.00
合计57,870,916.8499.93%91,300.00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不存在预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5、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委托贷款46,734.72
理财产品利息271,452.05
共同合作项目收益10,528,600.0010,598,000.00
财务资助利息133,780,000.0035,533,950.00
合计144,308,600.0046,450,136.77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应收利息期末余额不存在逾期利息。

6、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9,407,193.66100.007,899,269.4583.971,507,924.218,549,056.24100.007,292,674.6585.301,256,381.5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9,407,193.66/7,899,269.45/1,507,924.218,549,056.24/7,292,674.65/1,256,381.5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125,565.0122,511.302.00
1年以内小计1,125,565.0122,511.302.00
1至2年5.00
2至3年10.00
3年以上
3至4年9,741.004,870.5050.00
4至5年2,000,000.001,600,000.0080.00
5年以上6,271,887.656,271,887.65100.00
合计9,407,193.667,899,269.45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06,594.8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设备款及工程款4,395,203.794,344,483.79
代垫劳务费2,000,000.002,000,000.00
往来款408,076.96408,076.96
职员借款941,928.74946,811.32
材料款280,142.94280,142.94
其他1,381,841.23569,541.23
合计9,407,193.668,549,056.24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劳务费2,000,000.004-5年21.261,600,000.00
北京机床研究所货款660,000.005年以上7.02660,000.00
钟远威职员借款639,410.835年以上6.80639,410.8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服务费496,000.001年以内5.279,920.00
北京上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408,139.005年以上4.34408,139.00
合计/4,203,549.83/44.693,317,469.83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房地产开发 成本8,409,526.89-8,409,526.898,409,526.89-8,409,526.89
合计8,409,526.89-8,409,526.898,409,526.89-8,409,526.89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根椐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

截至2018年6月30日,存货余额不存在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而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以内收回的委托贷款-28,000,000.00
借款保证金-16,000,000.00
合计-44,000,000.00

其他说明一年以内应收回的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28,000,000.00
合计-28,000,000.00

9、 其他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252,731.6936,432.47
银行理财产品-260,000,000.00
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3,216,140,843.732,973,735,747.20
财务资助款928,100,000.001,090,100,000.00
投资款项18,000,000.00
合计4,162,493,575.424,323,872,179.67

其他说明

(1)2014年11月20日,根据公司与兴宁市政府签订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与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负责开发运营“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开发周期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如运营公司未能在上述开发周期内完成该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开发进度延长两年。非运营公司原因导致项目开发延缓,项目开发周期相应延长。合作项目总预算的直接成本为人民币75.379亿元,如累计投入成本超过总预算或单项投入成本超过合作协议单项预算的,由兴宁市政府负责筹措相应资金。

根据合作协议,运营公司项目收益组成为:A.兴宁市政府扣除属于兴宁市本级收入的相关基金及税费后的合作范围内所有土地出让款、土地出让前的土地利用收益、基础设施和拟建公共设施的运营收益;B.兴宁市政府每月向运营公司支付与合作项目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相等的专项资金;C.如运营公司在任何年度经审计后当年出现亏损的,兴宁市政府将在下一年向运营公司支付数额与其当年亏损额相等的专项资金。

根据合作协议,兴宁市政府根据公司缴纳的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按照7.36%的年利率每月向公司支付专项资金。

(2)根据2017年10月9日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与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养生”)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广州阀门向健康养生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财务资助款,分批提取,期限为2017.10.10-2018.7.21;年回报率为18%,回报款期满后一次收回;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投资及归还贷款等。截至2018年6月30日,广州阀门向健康养生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453,000,000.00元,已根据财务资助协议计提资金占用费合计65,928,000.00元。

根据2017年8月21日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置地”)与健康养生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向其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财务资助款,分批提取,期限为2017.8.22-2018.7.21;年回报率为18%,回报款期满后一次收回;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投资及归还贷款等。截至2018年6月30日,明珠置地向健康养生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475,100,000.00元,已根据财务资助协议计提资金占用费合计67,852,000.00元。

(3)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同意认购兴宁农商银行本次募集新股份中的3,000.00万股,所需认购资金人民币6,6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800.00万元用于购买原兴宁联社的不良资产包份额)。

(4)截至2018年6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不存在有明显迹象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904,477,682.73-904,477,682.73954,477,682.73-954,477,682.73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904,477,682.73-904,477,682.73954,477,682.73-954,477,682.73
合计904,477,682.73904,477,682.73954,477,682.73954,477,682.73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86,770,366.27286,770,366.2719.90-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1,077,188.0271,077,188.021.08-
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345,000,000.00345,000,000.0015.00-
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9,320,000.0059,320,000.007.97-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42,000,000.0042,000,000.0015.00-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100,310,128.44100,310,128.4418.42-
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合计954,477,682.7350,000,000.00904,477,682.73/-

注:在上述股权投资中,除直接投资外,公司还通过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按相乘换算后合计持股比例为21.57%。但未对该参股公司派出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且未参与经营决策,对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力,故公司虽持有这家公司换算后的股权比例超过20%但不具有重大影响。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1、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12,800,000.00-12,800,000.0012,800,000.00-12,800,000.00
合计12,800,000.00-12,800,000.0012,800,000.00-12,800,000.00/

上述款项系公司长期借款的借款保证金。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1,880,624.49101,880,624.49
2.本期增加金额105,793.72105,793.72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105,793.72105,793.72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01,986,418.21101,986,418.21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2,763,011.4842,763,011.48
2.本期增加金额1,707,397.561,707,397.56
(1)计提或摊销1,707,397.561,707,397.5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44,470,409.0444,470,409.0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7,516,009.1757,516,009.17
2.期初账面价值59,117,613.0159,117,613.0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热处理厂房7,483,075.28简易建筑
合计7,483,075.28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3、 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1,007,021.908,079,737.186,183,563.3695,270,322.44
2.本期增加金额575,112.1512,841.60587,953.75
(1)购置12,841.6012,841.60
(2)在建工程转入575,112.15575,112.15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81,582,134.058,079,737.186,196,404.9695,858,276.1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7,433,543.035,942,337.074,484,260.3537,860,140.45
2.本期增加金额2,120,113.7751,857.4662,419.942,234,391.17
(1)计提2,120,113.7751,857.4662,419.942,234,391.1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29,553,656.805,994,194.534,546,680.2940,094,531.6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093,555.911,323,772.781,026,345.863,443,674.55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093,555.911,323,772.781,026,345.863,443,674.5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0,934,921.34761,769.87623,378.8152,320,070.02
2.期初账面价值52,479,922.96813,627.33672,957.1553,966,507.44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建筑物2,743,312.731,875,778.1517,174.77850,359.81
机器设备5,302,521.134,242,526.09708,080.07351,914.97
合 计8,045,833.866,118,304.24725,254.841,202,274.78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5,739,365.30
机器设备40,465.65
办公设备145,836.02
合计5,925,666.97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精铸厂房4,652,771.60简易建筑
简易仓库5,656,487.78简易建筑
合计10,309,259.3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1,556,160.72134,698.0021,690,858.72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1,556,160.72134,698.0021,690,858.7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0,993,634.8791,477.9511,085,112.82
2.本期增加金额227,890.624,655.85232,546.47
(1)计提227,890.624,655.85232,546.4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221,525.4996,133.8011,317,659.2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334,635.2338,564.2010,373,199.43
2.期初账面价值10,562,525.8543,220.0510,605,745.9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0,595,753.565,148,938.3920,424,065.365,106,016.34
合计20,595,753.565,148,938.3920,424,065.365,106,016.3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适用 √不适用(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其他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投资1,224,200,000.00959,500,000.00
合计1,224,200,000.00959,500,000.00

其他说明:

(1)项目投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0,000,000.00590,000,000.00
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282,000,000.0068,000,000.00
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382,200,000.00301,500,000.00
合计1,224,200,000.00959,500,000.00

注:2016年12月5日,根据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置地”)与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地产”)签订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明珠置地自合同生效日起分期多次向鸿源地产出资总额不超过5.9亿,用于支付鸿源地产所拥有的位于广东省兴宁市宁新大岭村的“鸿贵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筑款,鸿源地产自出资的次月起以18%的年分配率向明珠置地分配利润,合作期限为48个月,鸿源地产自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收入之月实现起逐月返还投资款,至合作期限满当月还清所有投资款。截至2018年6月30日,明珠置地对该共同合作投资项目余额为560,000,000.00元。

2017年1月16日,根据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置地”)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旺地产”)签订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明珠置地自合同生效日起分期多次向佳旺地产出资总额不超过3亿,用于支付佳旺地产所拥有的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梅塘村、宫前村(梅塘东路以南)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

建筑款,佳旺地产自出资的次月起以18%的年分配率向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限为36个月,佳旺地产自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收入之月实现起逐月返还投资款,至合作期限满当月还清所有投资款。截至2018年6月30日,明珠置地对该共同合作投资项目余额为282,000,000.00元。

2016年12月19日,根据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与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富兴”)签订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广州阀门自合同生效日起分期多次向广东富兴出资总额不超过5.6亿,用于支付广东富兴所拥有的位于广东省兴宁市纺织路88号的“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筑款,广东富兴自出资的次月起以18%的年分配率向广州阀门分配利润,合作期限为36个月,广东富兴自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收入实现之月起逐月返还投资款,至合作期限满当月还清所有投资款。截至2018年6月30日,广州阀门对该共同合作投资项目余额为382,200,000.00元。

(2)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存在有明显迹象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17、 短期借款(1). 短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40,000,000.00-
保证借款26,720,000.0042,000,000.00
保证、质押借款144,800,000.00144,800,000.00
抵押、质押借款100,000,000.00100,000,000.00
合计311,520,000.00286,800,000.0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8、 应付账款(1). 应付账款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843,054.787,023,837.88
1至2年2,246,870.312,246,870.31
2至3年23,085.4423,085.44
3年以上8,838,146.168,838,146.16
合计12,951,156.6918,131,939.7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375.00质保金
合计2,016,375.00/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19、 预收款项(1). 预收账款项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3年以上299,566.22299,566.22
合计299,566.22299,566.22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不存在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2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965,264.742,243,496.203,129,257.6479,503.3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9,528.6049,528.60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965,264.742,293,024.803,178,786.2479,503.30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21,586.322,080,885.012,966,631.3335,840.00
二、职工福利费45,209.4045,209.40
三、社会保险费26,004.2426,004.24
其中:医疗保险费23,698.5323,698.53
工伤保险费1,031.841,031.84
生育保险费1,273.871,273.87
四、住房公积金13,470.0013,470.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3,678.4277,927.5577,942.6743,663.30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965,264.742,243,496.203,129,257.6479,503.30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47,996.0347,996.03
2、失业保险费1,532.571,532.5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49,528.6049,528.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5,998,209.035,280,340.46
企业所得税184,568,349.20119,157,329.17
个人所得税23,632.4033,390.84
城市维护建设税419,874.63369,354.19
土地使用税85,097.96225,741.90
房产税326,311.7257,182.69
教育费附加179,946.27155,437.78
印花税4,929.2029,445.70
地方教育附加119,964.19103,625.21
合计191,726,314.60125,411,847.94

其他说明:

主要税项适用税率参见本附注四。

22、 应付利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856,264.231,956,266.90
合计1,856,264.231,956,266.90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其他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补偿款3,786,774.444,480,863.69
押金及保证金1,216,961.881,238,963.56
其他款项467,295.683,593,661.27
合计5,471,032.009,313,488.52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财政局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款3,786,774.44正按计划支付
合计3,786,774.44/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4、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3,218,323.4670,910,559.43
合计43,218,323.4670,910,559.43

25、 长期借款(1). 长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保证借款650,797,891.66702,432,549.73
合计650,797,891.66702,432,549.73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年利率区间:3.61%至7.36%。

26、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466,824,742.00466,824,742.00

其他说明:

股本历年变动具体情况参见本附注一。

27、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942,618,551.00--1,942,618,551.00
其他资本公积6,101,906.57--6,101,906.57
合计1,948,720,457.571,948,720,457.57

28、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15,984,455.31--215,984,455.31
合计215,984,455.31--215,984,455.31

29、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467,208,428.722,168,637,760.1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467,208,428.722,168,637,760.1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002,660.13167,174,656.0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16,338,865.9716,338,865.97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632,872,222.882,319,473,550.24

2018年4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2017年末股本466,824,7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现金红利(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6月15日实施完毕。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适用 □不适用(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其他业务286,215,453.442,150,616.36234,512,728.342,169,593.68
合计318,791,999.0232,581,822.91270,594,524.5435,163,228.59

(2)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贸易类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合计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3)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华南地区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合计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4)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排名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兴宁市财政局101,568,000.0031.86
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92,684,953.1529.07
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7,913,207.7115.03
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26,378,349.158.27
兴宁市桓胜贸易有限公司15,856,640.004.97
合计284,401,150.0189.20

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成本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出租物业等2,976,387.562,150,616.362,701,195.662,169,593.68
委托贷款业务60,121.8618,880,424.06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业务101,568,000.00101,607,346.83
共同合作业务88,925,990.87111,323,761.79
财务资助业务92,684,953.15
项目本期上期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合计286,215,453.442,150,616.36234,512,728.342,169,593.68

注:土地一级开发相关业务系根据公司与兴宁市政府签订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中的兴宁市政府根据公司缴纳的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按照7.36%的年利率每月向公司支付专项资金,本报告期合计101,568,000.00元,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参见本附注五-9-(1)。

31、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827,111.23399,363.38
教育费附加357,333.12185,667.81
房产税624,857.86838,334.87
土地使用税85,097.96155,888.90
地方教育附加238,222.0799,591.76
印花税28,784.20654,110.30
合计2,161,406.442,332,957.02

32、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099,811.291,634,840.10
折旧与摊销2,023,718.841,882,653.39
税费51,396.8741,956.11
办公费719,342.58351,358.23
差旅费77,987.5772,994.73
保险费109,870.4073,889.68
业务招待费795,572.77883,403.65
中介机构费1,677,877.481,484,941.38
信息披露费5,660.38-121,681.91
绿化费165,800.00150,000.00
修理费65,748.681,131,404.67
水电费36,747.7021,225.22
物料消耗17,807.7830,920.14
保安费328,905.64321,915.10
其他费用105,427.28504,488.25
合计8,281,675.268,464,308.74

33、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1,779,334.8017,435,611.34
减:利息收入-1,003,775.75-3,260,028.15
手续费1,045,744.5066,859.89
合计11,821,303.5514,242,443.08

34、 资产减值损失√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171,688.1780,370.99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171,688.1780,370.99

3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21,882,806.40
理财产品收益118,687.012,455,931.77
合计118,687.0124,338,738.17

36、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其他12,544.9116,268.5012,544.91
合计12,544.9116,268.5012,544.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65,602,384.0253,359,338.89
递延所得税费用42,922.0520,092.49
合计65,645,306.0753,379,431.3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罚款净收入--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003,775.753,260,064.97
收到其他款项12,264.913,256.36
合计1,016,040.663,263,321.33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等5,633,950.121,708,944.63
支付的其他款项3,364,931.573,549,040.23
支付的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款项242,556,468.36791,488,406.16
合计251,555,350.05796,746,391.02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取得子公司期初现金余额28,139.84
合计28,139.84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000,000.00-
合计66,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购买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出的投资款项。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721,124.29142,825,616.57
合计17,721,124.29142,825,616.57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借款保证金-1,725,000.00
合计-1,725,000.00

3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98,260,028.54181,286,791.41
加:资产减值准备1,206,528.1780,370.9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173,485.213,819,700.60
无形资产摊销232,546.47232,546.4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814,551.1916,567,800.0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75,201.56-154,542,924.0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2,922.05-20,092.4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2,777,764.5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5,836,700.484,550,032.9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493,240.1042,427,869.56
其他-242,405,096.53-791,488,40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266,021.14-719,864,075.2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11,307,819.55535,279,960.1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23,454,896.37136,438,780.4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147,076.82398,841,179.72

注:2018年1-6月的“其他”-242,405,096.53元包括支付的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款项242,405,096.53元;2017年1-6月的“其他”-791,488,406.16元包括支付的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款项791,488,406.16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11,307,819.55123,454,896.37
其中:库存现金2,751.801,967.5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11,305,067.75123,452,928.8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1,307,819.55123,454,896.37

注:现金与现金等价物比期末货币资金少54,886,854.62元,这部分是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的保证金及存出投资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54,886,854.62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质押担保及存出投资款
存货8,409,526.89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35,519,315.07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10,334,635.23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抵押担保
长期应收款12,800,000.00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质押担保
投资性房地产43,219,558.74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抵押担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17,167,554.29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质押担保
合计582,337,444.84/

其他说明:

除上述受限资产外,根据2016年9月28日与各银行签订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第一批项目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将本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9-(1)所披露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全部权益和收益为公司长期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广场1609房制造业90.00投资设立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兴宁市兴宁市官汕路99号房地产开发100.00投资设立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兴宁市兴宁市官汕路99号5楼土地一级开发92.00投资设立

注: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均属于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10.003,864,585.11-62,530,958.52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8.0012,392,783.30-284,231,109.4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1月20日,公司与兴宁市政府签订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与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运营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合作协议,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的可分配利润需优先分配给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优先分配利润以兴宁市政府向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专项资金、亏损弥补专项资金以及兴宁市政府向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投资弥补专项资金之和为限,可供分配利润在扣除优先分配利润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按照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在项目公司的实际已缴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上述规定,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均属于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69,492.7738,358.88107,851.6545,320.70-45,320.7073,487.4130,291.59103,779.0045,112.62-45,112.62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374,745.497.81374,753.302,980.0364,125.0067,105.03376,280.498.81376,289.302,515.3167,365.0069,880.31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6,925.243,864.593,864.592,166.174,199.941,497.071,497.07-38.73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1,607.971,239.281,239.28-22,512.691,444.721,273.981,273.98-78,825.31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无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及其他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系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其他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主要包括:

1、回收性风险公司销售业务、发放委托贷款及股权投资形成相关的金融资产,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风险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损失或者股权投资项目发生损失的风险,即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为降低回收性风险,在业务发生前端执行风险把控及信用审批制度,对于新客户,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对于委托贷款业务,要求贷款方提供足额的资产进行担保。在业务发生期间,指定了专人对这些投资项目进行追踪管理;对于股权投资公司,每月关注其资产、负债及利润状况。期末管理层对这些金融投资的减值及回收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及测试,管理层认为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

2、收益性风险

在金融资产中一部分能够定期为公司带来收益,一部分不定期为公司带来收益,如公司收益性不能得到保障,将对其利润状况产生较大影响,金融资产存在较大的收益性风险。

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指定了专人对这些投资项目的收益进行追踪管理;对于定期产生收益的,关注其收益是否按合同约定期间收回;对于不定期的股权投资项目,公司监控被投资公司留存收益分配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对于收益长期不能得到保障的,管理层及时对这些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处理。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适用 √不适用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各种经济实体的投资7,298.0024.5524.55
广东省兴宁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兴宁市兴田路中餐类制售、旅馆业、销售百货、出租写字楼6,000.0010.0910.09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伟标先生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制的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
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制的公司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茶文化产业链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制的公司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制的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制的公司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制的公司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制的公司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制的公司
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制的公司
张坚力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张文东董事长
欧阳璟副董事长
钟健如董事、总裁
李杏董事、董事会秘书
钟金龙董事、财务总监
幸柳斌董事
廖朝理独立董事
刘婵独立董事
汪洪生独立董事
周小华监事会主席
袁雯监事
张东霞监事
其他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属于关联方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企业,由于未发生关联交易,根据重要性原则,未全部列示。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酒类、茶叶产品464,164.00425,638.40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限公司接受保安服务316,905.64309,915.10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茶文化产业链有限公司采购茶叶产品-112,290.00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办公用品-4,574.8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953,071.44776,427.15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89,142.8489,142.84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11,657.1611,657.16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茶文化产业房屋建筑物5,485.7489,942.88
链有限公司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90,857.163,450.69
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9,759.961,333.33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张伟标144,800,000.002016.09.192018.09.20
张文东、张伟标、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13,750,000.002016.10.112018.10.11
18,750,000.002016.09.292018.02.26
26,720,000.002017.12.202018.08.29
39,016,215.122017.09.272019.09.27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121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536,787.441,544,217.44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财务资助本公司作为资助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资助关联方本期贷款额本期还款额贷款利率定价依据报告期应计的 利息收入
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112,000,000.0018%(经双方协商,参照被资助方同类业务的利率确定)49,810,896.41
被资助关联方本期贷款额本期还款额贷款利率定价依据报告期应计的 利息收入
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50,000,000.0018%(经双方协商,参照被资助方同类业务的利率确定)42,874,056.74
合 计-162,000,000.0092,684,953.15

注:公司关联方张坚力、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上述资助款提供担保。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1,906,740.41-4,857,982.01-
其他流动资产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928,100,000.00-1,090,100,000.00-
应收利息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133,780,000.00-35,533,950.0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31,200.0031,200.00
其他应付款广东明珠养生山城茶文化产业链有限公司1,920.001,920.00
其他应付款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333,608.00333,608.00
其他应付款兴宁市明珠物业有限公司4,080.0070,040.00
其他应付款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3,724.003,724.00
其他应付款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31,800.0031,800.00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承诺。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一、 股份支付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1、 重要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适用 √不适用2、 利润分配情况□适用 √不适用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1)“泰宁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公司”)投资人民币2.10亿元参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越房地产”)的“泰宁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

“泰宁华府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泰宁华府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110区端州一路西侧,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07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0,417.47平方米。

2018年7月3日,广州阀门公司与星越房地产签订了关于泰宁华府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HFM-ZHQXY2018.07.03-0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24个月,合作期内由广州阀门公司分期向星越房地产出资总额不超过2.10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星越房地产支付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星越房地产承诺以广州阀门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广州阀门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广州阀门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星越房地产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广州阀门公司出资额。为保证广州阀门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星越房地产将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作抵押,并由其控股股东等为星越房地产本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告临 2018-037)。

(2)“联康城”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投资人民币6.00亿元参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盛实业”)的“联康城(六、七期)”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联康城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联康城开发项目位于广东省兴宁市兴城兴宁大道西侧,该项目占地面积约88,665.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4,661.48平方米。

2018年7月26日,置地公司与祺盛实业签订了关于联康城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QSHSHY2018.07.26-01),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60个月,合作期内由置地公司分期向祺盛实业出资总额不超过6.00亿元的项目资金,用于祺盛实业支付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款。合作期内,祺盛实业承诺以置地公司实际出资额按年分配率为18%计算的金额向置地公司公司分配利润。合作期满,置地公司全额收回出资及相关利润。双方约定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对合作项目的项目资金、销售收入进行监管,自开发项目实现房产销售收入之月起,祺盛实业可将销售收入在提取下一月份建设资金后的余额用于返还置地公司出资额。为保证置地公司参与本次合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性,祺盛实业将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作抵押,并由其控股股东等为祺盛实业本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告临 2018-047)。

(3)认购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额事项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按当前持股比例认购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珠红酒业”)本次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人民币156,789,198.00元,需缴纳增资款人民币164,628,658.00元,其中人民币156,789,198.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差额人民币7,839,460.00元转入资本公积,并放弃认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出资额,同意引入其他投资者(第三方投资者)认购珍珠红酒业原股东放弃的全部或部分可认购出资额。珍珠红酒业本次增资扩股若能按照上述增资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对珍珠红酒业的出资额将由人民币114,58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71,369,198.00元,占珍珠红酒业总注册资本的18.4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见公告:临2018-043)。

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8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于2018年7月30日出具的《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6月专项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8]G18004270088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增资珍珠红酒业议案时依据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与上述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增资事项重新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详见公告:临2018-0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重新审议了上述认购珍珠红酒业增资额的议案。珍珠红酒业本次增资扩股参考深圳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同一”)出具的《审计报告》(深同一审字[2018]第107号)并以其母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54元为依据,确定珍珠红酒业本次增资扩股的实施价格为每1出资额为人民币1.05元。珍珠红酒业经正中珠江审计后的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每股净资产(1.059元)与经深圳同一审计后的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每股净资产(1.054元)之间、经正中珠江审计后的2018年6月30日母公司每股净资产(1.081元)与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每股净资产(1.059元)之间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基于此,珍珠红酒业本次增资扩股实施价格仍为每1出资额为人民币1.05元。公司同意按当前持股比例(18.42%)认购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珠红酒业”)本次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人民币156,789,198.00元,需缴纳增资款人民币164,628,658.00元,其中人民币156,789,198.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差额人民币7,839,460.00元转入资本公积,并放弃认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出资额,同意引入其他投资者(第三方投资者)认购珍珠红酒业原股东放弃的全部或部分可认购出资额。珍珠红酒业本次增资扩股若能按照上述增资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对珍珠红酒业的出资额将由人民币114,58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71,369,198.00元,占珍珠红酒业总注册资本的18.4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见公告:临2018-055)。

(4)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公司”)对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款实施展期,展期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展期期限不超过十个月:自2018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利率等其他约定与《财务资助协议》(编号:2017.10.10-01)保持一致;同意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置地”)对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款实施展期,展期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展期期限不超过十一个月:自2018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利率等其他约定与《财务资助协议》(编号:2017.08.22-01)保持一致(详见公告:

临2018-040)。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广州公司向健康养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的余额为10,000万元,明珠置地向健康养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的余额为10,000万元。健康养生应向广州公司及明珠置地支付的财务资助回报款已全额收回。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业务类型的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贸易分部—房地产分部

—土地一级开发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贸易分部房地产分部土地一级开发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32,576,545.5832,576,545.58
主营业务成本30,431,206.5530,431,206.55
资产总额6,655,163,014.171,412,114,918.403,747,532,955.954,953,428,926.896,861,381,961.63
负债总额1,084,350,609.76378,058,055.83671,050,275.46915,538,888.891,217,920,052.16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029,521.34100.009,145,592.3530.4620,883,928.9947,363,758.51100.009,580,498.9820.2337,783,259.5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30,029,521.34/9,145,592.35/20,883,928.9947,363,758.51/9,580,498.98/37,783,259.5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1,309,978.56426,199.572.00%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21,309,978.56426,199.572.00%
1至2年5.00%
2至3年10.00%
3年以上
3至4年300.01150.0150.00%
4至5年80.00%
5年以上8,719,242.778,719,242.77100.00%
合计30,029,521.349,145,592.35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434,906.63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排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占总额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兴宁市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9,555,119.911年以内31.82%191,102.40
兴宁市桓胜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565,840.631年以内11.87%71,316.81
广东鸿源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794,842.321年以内9.31%55,896.85
兴宁市源昶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782,322.651年以内9.27%55,646.45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512,638.131年以内8.37%50,252.76
合计21,210,763.6470.64%424,215.27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2、 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17,130,261.49100.0012,093,815.393.81305,036,446.10228,934,514.87100.0010,334,798.404.51218,599,716.4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317,130,261.49/12,093,815.39/305,036,446.10228,934,514.87/10,334,798.40/218,599,716.4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11,256,709.806,225,134.202.00%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11,256,709.806,225,134.202.00%
1至2年5.00%
2至3年10.00%
3年以上
3至4年9,741.004,870.5050.00%
4至5年80.00%
5年以上5,863,810.695,863,810.69100.00%
合计317,130,261.4912,093,815.39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759,016.9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设备款及工程款4,395,203.794,344,483.79
子公司往来款310,148,800.00222,998,800.00
职员借款941,928.74946,811.32
材料款280,142.94280,142.94
其他1,364,186.02364,276.82
合计317,130,261.49228,934,514.87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子公司往来款310,148,800.001年以内97.806,202,976.00
北京机床研究所货款660,000.005年以上0.21660,000.00
钟远威职员借款639,410.835年以上0.20639,410.8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服务费496,000.001年以内0.169,920.00
北京上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408,139.005年以上0.13408,139.00
合计/312,352,349.83/98.507,920,445.83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4,041,676,482.85-4,041,676,482.854,041,676,482.85-4,041,676,482.85
合计4,041,676,482.85-4,041,676,482.854,041,676,482.85-4,041,676,482.85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385,200,000.00--385,200,000.00--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896,476,482.85--896,476,482.85--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2,760,000,000.00--2,760,000,000.00--
合计4,041,676,482.85--4,041,676,482.85--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其他业务104,615,937.982,150,616.36123,201,842.722,169,593.68
合计137,192,483.5632,581,822.91159,283,638.9235,163,228.59

其他说明:

(1)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贸易类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合计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2)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华南地区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合计32,576,545.5830,431,206.5536,081,796.2032,993,634.91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排名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兴宁市财政局101,568,000.0074.03%
兴宁市桓胜贸易有限公司15,856,640.0011.56%
兴宁市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385,264.606.84%
广东鸿源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3,984,836.822.90%
兴宁市源昶贸易有限公司3,294,909.142.40%
合计134,089,650.5697.73%

(4)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成本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出租物业等2,987,816.122,150,616.362,714,071.832,169,593.68
委托贷款业务60,121.8618,880,424.06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业务101,568,000.00101,607,346.83
合计104,615,937.982,150,616.36123,201,842.722,169,593.68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6,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1,882,806.40
合计66,000,000.0021,882,806.40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六、 补充资料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92,684,953.15本发生额明细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3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18,687.01本发生额明细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35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60,121.86本发生额明细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544.91本发生额明细参见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五-36
所得税影响额-23,219,076.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304,569.51
合计66,352,660.6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10.39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30.250.25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公司在董事会办公室备置有上述文件的原件供查阅。

董事长:张文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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