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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08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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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范秋栢出差幸柳斌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张文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健如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袁雯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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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3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4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5 
第五节重要事项. 15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9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1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1 
第九节财务报告. 22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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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广东明珠指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金信安指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兴宁金顺安指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兴宁众益福指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广东明珠 
公司的外文名称 Guangdong Mingzhu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DMZ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文东先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钟健如张东霞 
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电话 0753-3327282 0753-3327282 
传真 0753-3338549 0753-3338549 
电子信箱 gdmzh@gdmzh.com gdmzh@gdmzh.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4500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4500 
公司网址 http://www.gdmzh.com 
电子信箱 600382@gdmzh.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明珠 6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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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2013年4月8日 
注册登记地点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23440 
税务登记号码地税 445101231110469 国税 441481231110469 
组织机构代码 23111046-9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9,647,634.62 48,667,813.01 -1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161,568.47 810,985,138.23 -85.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9,136,309.01 74,427,149.04 6.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0,060,203.63 -106,487,716.02 -688.8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06,206,684.37 2,495,297,513.90 4.44 
    总资产 2,926,394,209.74 2,704,949,566.49 8.1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2.37 -85.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2.37 -85.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2 4.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5 39.33 减少34.5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0 3.61 减少0.51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鉴于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实现大额收储土地补偿收益,而本报告期内没有该项收益,导致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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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60,275.73 发生额明细参见本报告会计报
    表附注五-30、3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22,419,736.25 发生额明细参见本报告会计报
    表附注五-32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2,854,496.45 发生额明细参见本报告会计报
    表附注五-26、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67.60 发生额明细参见本报告会计报
    表附注五-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894,191.50 
    所得税影响额-13,819,725.07 
    合计 42,025,259.46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负责任的态度,发扬同心同德,团结合作精神,秉承“致力实业投资,做优做强广东明珠”的经营理念,根据董事会的经营目标,继续采取稳健经营、控制风险、加强规范为主的经营思路。通过完成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10亿元,全面启动 PPP合作模式项目的正式运营,有效促进了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对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工作,实现了稳定的政府弥补专项资金收入;通过启动向大股东等定向募集资金的增发(再融资)工作,为 PPP合作模式项目的后续资金需求提供保障,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奠定基础;通过对委托贷款存量业务的强化管理、结构调整及增量发放,保证了委托贷款本息的及时回收和实现未来稳定收益;通过加强与主要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充分沟通和协调,公司在 2015年上半年收到了参股公司稳定的投资回报。鉴于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实现大额收储土地补偿收益,而本报告期内没有该项收益,导致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稳定增长。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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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647,634.6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8.53%;实现营业利润
    111,670,152.7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61%;实现利润总额 133,590,134.8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8.48%;实现净利润 121,429,299.7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6.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21,161,568.4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5.0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79,136,309.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33%。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9,647,634.62 48,667,813.01 -18.53 
    营业成本 4,503,884.24 14,027,668.55 -67.89 
    管理费用 6,275,352.23 8,543,048.69 -26.54 
    财务费用-11,460.77 4,590,132.22 -10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0,060,203.63 -106,487,716.02 -688.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221,999.02 1,174,974,275.19 -67.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747,602.00 -256,939,938.97 170.74 
    资产减值损失-2,379,384.82 171,319.95 -1,488.85 
    营业外收入 22,424,403.85 1,064,862,632.37 -97.89 
    营业外支出 504,421.81 6,859,338.91 -92.65 
    所得税费用 12,160,835.07 268,709,890.14 -95.47 
    货币资金 19,656,768.25 297,747,370.86 -93.40 
    应收帐款 1,756,296.94 22,068,723.32 -92.04 
    预付款项 175,502.72 45,051.82 289.56 
    应收利息- 2,709,735.41 -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8,000,000.00 457,000,000.00 -87.31 
    其他流动资产 923,740,554.77 152,880,569.22 504.22 
    在建工程 1,908,465.27 737,917.65 158.63 
    应付职工薪酬 43,200.75 951,502.77 -95.46 
    应交税费 8,264,757.26 88,696,472.60 -90.68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18.53%、67.89%,主要是本期公司贸易类业务
    量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26.54,主要是本期公司加强内控管理降低费用支出所致;
    (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100.25%,主要是本期公司未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 1,488.85%,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对固定资产实施清理,
    并重新按可变现价值计提减值准备,原超额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97.89%,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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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国库支付中心(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大额收地补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本报告期未有上述收入所致;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 92.65%,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
    门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国库支付中心(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收地补偿款后,对相应的资产(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实施处置并将清理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所致,而本报告期未有上述支出所致;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95.4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导致计提
    的所得费用减少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88.8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广东
    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67.64%,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广
    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国库支付中心(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大额收地补偿款,而本报告期未有上述收入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170.7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相关协议增加注册资本,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本报告期减少对少数股东的现金分红支出所致;
    (11)货币资金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93.4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
    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12)应收账款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92.0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贸易合同约定收回应收
    款所致;
    (13)预付款项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 289.5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增加所致;
    (14)应收利息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上年度末预提委托贷
    款利息所致;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87.3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提前收回一
    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所致;
    (16)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 504.2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兴宁市南部新
    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17)在建工程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 158.6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承建仓库工程款所致;
    (18)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95.46%,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度末预提职工薪
    酬所致;
    (19)应交税费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90.68%,主要是本报告期汇算清缴后公司缴纳了上年度实
    现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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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导致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收到下述大额“收地补偿款”,而本报告期内没有该项收入:
    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阀门”)于 2012年 8月与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下称“土地开发中心”)签订了《收回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下称《补偿协议》),将该公司所拥有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 48号面积为
    49380.770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其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移交给土地开发中心收储。2013
    年 12月 28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国房挂出字【2013】50、51号),并于 2014年 1月 28日对上述地块成功
    挂牌出让。2014年 5月 27日,广州市黄埔区国库支付中心(土地开发中心)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广州阀门支付土地收地补偿款 1,082,802,500.00元,广州阀门对该款项计入当期损益。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贸易类 1,609,111.12 1,466,111.09 8.89 -86.96 -87.06 增加 0.7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钢材类 1,609,111.12 1,466,111.09 8.89 -86.96 -87.06 增加 0.77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南 1,609,111.12 -86.96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拥有优质资产优势。公司参股的优质铁矿企业,属国民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资源型产业,
    近年来为公司获取了丰厚的投资回报,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效益稳步增长;公司参股的金融类企业,是国民经济扶持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稳定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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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所拥有的产业结构简单、明晰,运营成本低,产业转型灵活,有利于公司资本发展多
    元化经营,达到进、退灵敏,易于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按照公司于 2015年 6月 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 750万元的议案》决议精神,公司按原出资比例(15%)认购了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的出资份额 750万元(以每 1出资额人民币 2.00元的价格合计投资金额人民币 1,500.00万元),认购成功后公
    司出资比例不变(15%),报告期内已支付投资金额人民币 150.00万元。
    (1)持有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 
最初投资金额(元) 
期初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价值(元) 
报告期损益(元)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077,188.02 1.08 1.08 71,077,188.02 -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股权转让、增资扩股 
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9,320,000.00 9.62 9.62 59,320,000.00 4,152,400.00       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增资扩股 
合计 130,397,188.02 // 130,397,188.02 4,152,400.00       //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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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借款方名称委托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 
抵押物或担保人 
是否逾期 
是否关联交易 
是否展期 
是否涉诉 
资金来源并说明是否为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 
预期收益投资盈亏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3年按同期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5% 
用于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或用于置换金融机构向大顶矿业公司发放的其他贷款 
采矿权证 
否是否否自有资金,不是募集资金 
参股股东 
1,897,500.00 1,897,500.00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00.00 3年否是否否 1,593,229.17 1,593,229.17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0.00 3年否是否否 902,190.98 902,190.98 
    广东明珠珍 2,000,000.00 3年按同期用于厂房产、土否是否否 2,476,532.91 2,476,532.91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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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5% 
房异地搬迁及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地、股权等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23,000,000.00 3年否是否否 3,414,830.51 3,414,830.51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31,000,000.00 3年否是否否 1,292,344.44 1,292,344.44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27,500,000.00 3年否是否否 3,109,995.31 3,109,995.31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32,000,000.00 3年否是否否 3,281,180.50 3,281,180.50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99,950,000.00 3年按同期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5% 
用于偿还云山汽车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房产、土地等 
否否否否自有资金,不是募集资金 
参股股东 
3,365,104.85  3,365,104.85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69,950,000.00 3年否否否否 2,355,261.10 2,355,261.10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56,550,000.00 3年否否否否 1,904,197.56 1,904,197.56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33,400,000.00 3年否否否否 1,124,292.72 1,124,292.72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10,000,000.00 3年否否否否 336,614.59 336,614.59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10,000,000.00 3年否否否否 336,614.59 336,614.59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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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14,000,000.00 3年 
    否否否否 394,785.41 394,785.41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5,000,000.00 3年否否否否 141,282.29 141,282.29 
    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 
49,500,000.00 3年按同期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5% 
用于偿还鸿源集团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房产、土地等 
否否否否自有资金,不是募集资金 
其他 
1,681,052.43 1,681,052.43 
    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00.00 3年否否否否 860,966.66 860,966.66 
    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0 3年否否否否 197,368.75 197,368.75 
    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年否否否否 770,452.09 770,452.09 
    广东鸿源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8,800,000.00   按同期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5% 
用于购买原材料及补充流动资金 
房产、土地等 
否否否否自有资金,不是募集资金 
其他 
319,604.17 319,604.17 
    广东鸿源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否否否否 194,701.38 194,701.38 
    广东鸿源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否否否否 105,416.67 105,416.67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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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61,900万元(其中:新增 11,900万元,合同期内转办手续 50,000万元),收回委托贷款本金 86,235万元(其中:
    按合同约定到期收回 685万元,合同期内提前收回 85,550万元),收到委托贷款利息 37,513,227.41元。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初余额委托贷款本期发生额委托贷款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委托贷款期末余额 
1,336,000,000.00 619,000,000.00 862,350 ,000.00 1,092,650,000.00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投资类型资金来源签约方投资份额投资期限产品类型预计收益投资盈亏是否涉诉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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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出资比例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 
38,000 
阀门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等 
90% 61,093.07 53,482.33 1,262.98 258.96 281.61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1,200 
房地产开发、销售 
100% 1,151.19 901.31 --10.49 -10.49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土地一级开发 
76% 99,996.35 99,988.11  -43.92 -5.78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66,000 
露天开采铁矿等
    19.90% 345,451.56 158,900.76 31,888.55 11,697.72 11,530.66 
    注:经工商部门核准,广东明珠润和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5年 1月 29日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2015年 1-6月份,公司收到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收益占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5.04%。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5年 3月 2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4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按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 2014年末股本 34,174.6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 0.3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0,252,39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
    入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5年 5月实施完毕。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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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鉴于2014年5月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足额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的“收地补偿款”,而本报告期至下一报告期内公司预计没有该项收入,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1)根据公司于 2012年 5月 30日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明珠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形成的决议精神,报告期内公司提前收回原向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 48,700万元,并重新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 50,000万元。
    (2)根据公司于 2013年 4月 25日召开的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精神,以及公司
    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精神,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于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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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向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发放了委托贷款 50,000万元,报告期内收回 37,400万元(其中提前收回 36,850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明细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第一条(四)2(2)点“委托贷款情
    况”。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事项。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
    (2)承包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
    (3)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租赁事项。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担保事项。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按照公司于 2015年 5月 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等 3名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等决议精神,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上述关联方分别认购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4,943.23万股、5,480.72万股、2,936.10万股,该事项业经公司于 2015年 6月 5日召开
    的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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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深圳金信安、张伟标 
在不对广东明珠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本人及公司/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其所能地减少与广东明珠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或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明珠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关联方回避制度,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确保不侵害广东明珠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承诺时间为2015年 5月18日 
否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深圳金信安、张伟标 
除投资广东明珠及其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本人目前未从事其他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除广东明珠及其附属公司外,在本公司/本人持有广东明珠股份(包括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将来控制的公司/企业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广东明承诺时间为2015年 5月18日 
否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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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广东明珠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广东明珠,并将该商业机会或投资让予广东明珠。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广东明珠造成的全部损失。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深圳金信安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公司认购的广东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时间为2015年 5月18日 
是是 
其他承诺其他 
深圳金信安 
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时间为2015年 7月9日 
是是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治理机制和规章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方面主要举措有:按照上市交易规则的规定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修改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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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并制订《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 2015年 6月 5日召开了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等 3名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形成决议,按照决议精神,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定向增发股票13,360.0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99,999.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资料,并于 2015年 7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26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0,4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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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2,600,000 68,027,049 19.91 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7,315,589 7,315,589 2.14 0 
    未知 
0 未知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湘财资本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776,683 6,776,683 1.98 0 
    未知 
0 未知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菁英汇旺业资本 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956,853 5,956,853 1.74 0 
    未知 
0 未知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投资管理公司-自有资金 
5,291,431 5,291,431 1.55 0 
    未知 
0 未知 
李涛 4,940,900 4,940,900 1.45 0 未知 0 未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51,237 4,451,237 1.30 0 
    未知 
0 未知 
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水源 29号基金 
4,300,009 4,300,009 1.26 0 
    未知 
0 未知 
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水源 30号基金 
4,206,272 4,206,272 1.23 0 
    未知 
0 未知 
陈建明 3,309,019 3,309,019 0.97 0 未知 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68,027,049 人民币普通股 68,027,049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7,315,589 
人民币普通股 
7,315,58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湘财资本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776,683 
人民币普通股 
6,776,683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菁英汇旺业资本 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956,853 
人民币普通股 
5,956,853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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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投资管理公司-自有资金 
5,291,431 
人民币普通股 
5,291,431 
李涛 4,94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940,9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51,237 人民币普通股 4,451,237 
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水源 29号基金 
4,300,009 
人民币普通股 
4,300,009 
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水源 30号基金 
4,206,272 
人民币普通股 
4,206,272 
陈建明 3,309,019 人民币普通股 3,309,01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 9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无发生变更。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优先股事项。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被授予股权激励。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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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6月 30日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9,656,768.25 297,747,370.8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 22,185,705.70 30,405,942.25 
    应收账款 3 1,756,296.94 22,068,723.32 
    预付款项 4 175,502.72 45,051.8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5 - 2,709,735.4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 2,008,495.55 2,015,745.8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 7,701,306.46 7,701,306.4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 58,000,000.00 457,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9 923,740,554.77 152,880,569.22 
    流动资产合计   1,035,224,630.39 972,574,445.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710,977,682.73 709,477,682.73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1 90,508,626.45 89,331,010.32 
    固定资产 12 35,350,753.16 35,200,261.82 
    在建工程 13 1,908,465.27 737,917.65 
    工程物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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