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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独立董事高学敏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春天”)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勤勉尽责地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开始担任青海春天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及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2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青海春天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我均按照规定出席了会议,对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以及后续的信息披露进行了监督,尤其关注相关审议、表决程序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情况。我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结合对公司的了解,在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与其他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后,根据规则要求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并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青海春天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3项议案。我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事项》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李历兵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我是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历兵,2022年度我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外经主管会计,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中评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1年至今担任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自2020年6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2022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参加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55001

2、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四次会

议,均按时出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依法履行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对年度内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充分审阅、讨论,并对其中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分别为:

专项意见具体内容
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4.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事项。
书面确认意见1.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对公司《2022年第三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专项说明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事前认可意见1. 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人能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交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年度内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地发表了专业意见。2022年度,我们在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表决中均投出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一)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公平公开和公正性、审议表决的合法性;

(二)是否存在对外担保及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董博俊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作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成立。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分别为高学敏先生、李历兵先生和本人。

本人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律师。2017年4月至今担任西宁市律师协会会长,2018年6月至今任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主任。本人自2020年6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

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及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董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23项议案。本人均按照规定出席了会议,对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以及后续的信息披露进行了监督,尤其关注相关审议、表决程序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情况。根据自身的法律知识、工作经验,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在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提示风险并与其他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后,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并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分别为公司采购关联方产品、向关联方出租部分生产经营场地和设备、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等,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有关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4.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5.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全年,我们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审慎的原则,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建言献策,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发挥了实质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专此报告。

独立董事:

董博俊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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